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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嘉兴市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审核人:李吴芬来源:本站原创日期:2018-07-26点击数:
嘉建委办〔2018〕280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财政局、公安消防大队、人防办、气象局、南湖区审批局,全市各招标入围图审机构:
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施工图联合审查与电子审图工作,加强审图机构监管,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结合我市施工图审查工作实际,特制定《嘉兴市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对当前施工图审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根据业务需要,及时引进市外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增加机构数量,提升图审效率。
二、根据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3号令)有关规定,对审查合格的项目,审查机构在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时,应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
三、除公安消防部门规定的“小微项目”及违法建筑外,既有建筑改建工程(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均应电子审图,对不涉及结构体系、荷载改变以及功能变更的改建工程,仅实行消防专项审查,仅作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用。
四、对其它已经完成项目主体房建审图的项目,需要补审消防专项的,即日起均应通过电子审图系统出具消防专项报告。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公安消防支队 嘉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嘉兴市气象局
2018年7月25日
附件:嘉兴市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