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作者: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审核人:彭惠芳来源: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日期:2020-05-08点击数:

2020年市建设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以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心,以加强依法行政为核心,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勇猛精进,只争朝夕,助推“五城”(品质之城、生态之城、美丽之城、幸福之城、创新之城)共建、“两兵”(高质量发展和行业治理现代化“两个排头兵”)示范,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1.加强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切实加强党委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领导,充分发挥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立法、执法、普法等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2.健全党委法治学习制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效机制,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萌发与嘉兴实践的研究,制定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进行时”法治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3.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委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二、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4.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推进建设系统“一件事情”的联合办理工作;实现建设系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建设系统“机关内部跑一次”改革,实现机关内部跑一次事项可网办、掌办,实现建设系统数据资源共享和“最多跑一次”标准化行业全覆盖。(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机关各处室及各中心)

5.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到 2020年底前,市建设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跑零次率100%、即办事项比例90%以上,“掌上办事”、“网上办事”开通比例达到100%,所有事项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全流程“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办件网上受理率达到80%,民生事项100%“一证通办”;全面应用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系统,2020年底前,“互联网+监管”实施清单编制率达到100%,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 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占比达到 5%,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 90%,监管效能大幅提升。(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机关各处室及各中心)

6.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到2020年6月底,按照国家、省要求建成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优化完善“多合一”办理和施工图自审承诺制改革,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工作全覆盖;完成嘉兴市工程审批管理系统转型升级,为3.0系统审批做好技术支撑。(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科技处、建管中心)

7.升级市区重点项目行政审批“推送服务”。市区两级联动,在2019年基础上,实施升级版市区重点项目“推送服务”。按照“项目前期、项目实施、项目验收”三个阶段梳理形成服务清单,开辟“绿色通道”,实行“提前介入指导、高效会审办理、主动推送服务、全程有效监管”的重点项目审批服务模式,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全力推进和保障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和中心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房管处、城建处、建管处、科技处及各中心)

8.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100%覆盖,严厉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大力推进招标投标、建筑业市场、房地产市场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深入开展政府机构公共信用评价;按世界银行评价标准,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建筑许可,做好省、市营商环境评价具体工作,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和“全面落实年”活动为载体,开展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处、机关各处室及各中心)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9.做好年度立法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成立立法项目领导小组,倒排计划、扎实推进每一阶段工作,加强与市人大、市司法局的沟通联系,按期完成立法项目上报工作。会同市分类办加快《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年内出台,《嘉兴市物业管理条例》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嘉兴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年内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根据市人大要求,年内完成《嘉兴市燃气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房管处、城建处、园林市政中心、房管中心)

10.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归档、评查等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00%覆盖,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100%覆盖,并做好年度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事项报备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督财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机关各处室及各中心)

1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实行OA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机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机制,提前介入,加强监管,减少重复发文,严格按照发文配合控制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机关各处室及各中心)

1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运行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掌上执法系统;实现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及“双随机”抽查计划;加强跨部门领域的联合执法任务;加大对失信者、重点监管对象的监管比例频次;全面梳理查找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机关各处室及各中心)

13.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全面推动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100%覆盖,提升行政执法规范率;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提高在编人员持证比例,确保应持尽持,持证率达90%以上;开展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知识更新、执法案例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机关各处室及各中心)

14.强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切实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及行政应诉职责,依法执行生效裁判,认真反馈落实司法建议;继续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确保出庭率100%;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与分析工作机制,开展行业典型案例整理编撰工作,健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信息互通机制、重大行政争议共同协调化解机制、法律适用研判机制,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力争实现行政争议发案量、败诉率“双下降”。(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机关各处室及各中心)

15.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重点地区、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和治理顽疾,建立健全预防打击黑恶违法犯罪新机制和行业管理新机制,从源头上、制度上杜绝和预防黑恶势力死灰复燃。(责任单位:督财处、机关各处室及各中心)

五、深化落实法治宣传教育

16.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大力推进普法主体多元化、普法资源集约化、普法方式常态化、普法机制科学化,深化普法责任制全覆盖行动。全力以赴做好“七五”普法终期大考各项检查验收工作。(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机关各处室及各中心)

17.深化宪法学习宣贯。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学习宣传活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机关各处室及各中心)

18.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学习培训。以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及合同在岗人员为重点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及网上学法制度,探索党政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开展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加大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教育工作,分级分类多形式开展培训,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机关各处室及各中心)

19.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及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建设行业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地、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加大对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会同市分类办广泛开展《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施行前后的宣贯工作;推进“红色工地”、“红色物业”、“红色城建驿站”等行业党建工作,提升系统广大党员法治素养,充分发挥党员在建设行业各领域法治宣传的主力军作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机关各处室及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