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下午应局长调研美丽城镇建设与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
作者:镇村中心审核人:施君源来源:村镇建设处日期:2020-06-18点击数:

6月13日下午,市美丽城镇办主任、市建设局局长应志敏带领“三服务”联合调研组赴海宁市长安镇专题调研美丽城镇建设与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市美丽城镇办副主任、市建设局副局长金洪良、海宁市副市长马明浩及市、县两级建设局、美丽城镇办、镇村中心相关负责人、陪同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看望了海宁市泰山村的农村困难户杨正海,了解杨正海家庭情况,查看他家正在新建的房屋。对海宁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实地了解。希望杨正海今后努力工作,生活能够蒸蒸日上。

调研组一行又调研了连杭工委会和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地、杭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详细了解工程项目推进和社会服务管理情况,仔细询问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及困难,并要求属地部门克难攻坚,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在座谈会上海宁市建设局汇报了海宁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海宁市自2003年实施危旧房改造治理工作以来,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工作进展顺利。(一)政策先行、资金保障。制定出台《关于海宁市2016—2020年农村困难户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等文件,大幅提高农村困难危房补助,有效缓解困难农房危房改造的资金压力。(二)健全机制、完善程序。建立健全市级困难危房工作审查、验收机制。市住建局联合民政局和财政局组成督查小组,对海宁市各镇(街道)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及督查,(三)相互衔接,试点探索。海宁市困难危房改造对象以改建、维修为主,还有一个特点是可以选择公寓房进行安置。引导鼓励困难家庭选择公寓房安置,在补助标准上进一步提高。确保低收入农户换得起、住得起。

今年以来海宁市在全面做好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基础上,突出重点,以更严要求决战决胜高水平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开展全面调查核实排查,深入基层指导各镇街道迅速调查核实辖区内最新4类农村困难家庭底数。建立清单并逐户核实目前所居住房屋的安全状况,重新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调查核实排查,确保“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美镇办与长安镇先后围绕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双师”制度及政策保障等多方面,详细汇报了美丽城镇创建工作开展的相关情况,并结合最新的评价办法与各自的《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进一步阐述了下阶段规划和设想。


应志敏在听取汇报和意见后,肯定了海宁市、长安镇在美丽城镇工作上所做的努力,并就下一步如何更好推进该项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要精准定位

长安镇要依托优越的区位优势、清晰的城市肌理以及浓厚的文化底蕴,拔高标准,深化认识;要放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位置上来挖潜资源、谋划未来;要利用好自然禀赋和特色,对标省美丽城镇建设标准,补齐短板,描好底色,发挥优势,创造亮点。


二、要高标规划

当下长安在城市设计工作上已经跨出了一大步,新加坡刘太格、华南理工袁奇峰两个顶级规划团队的加入,势必对长安未来几十年的发展有了长远的谋划,要致力“1+1”模式,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总体设计为引领,将规划与城市更新赋能结合起来。要以“经营城市”的理念来规划项目,通过项目建设带动城市建设和空间发展。

三、要品质建设

要对标对表,按“五美”谋划项目,按“创建类型”梳理项目,凸显“十个一”标志性工程的核心地位。

四、要讲究方法

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以项目为载体,点面结合,抓好重点、突出亮点,用考核成绩来检验工作成果。

五、要完善机制要加大政策支撑,敢于创新,争做首创,用好“双师制度”,让先进的智慧参与到城市的建设中来;要强化工作机制,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属地责任制与督查考核制,建立项目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评价清单四张清单,层层传导,层层落实,齐抓共管,夯实网格化管理,深化长效管理机制。

六、要浓化氛围

要利用所有资源与途径,营造“人人尽知”、“共知共享”和“三治融合”的氛围,让社会力量参与到建设中来,形成合力,使之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补充力量。

应志敏对海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肯定。提出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农村危房改造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重要工作内容,要守住底线,确保不出事;要把准时间,按照省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解危改造工作;要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