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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嘉兴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作者:审核人:薛宇梅来源: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日期:2023-04-18点击数:
一、制定背景
(一)制定目的
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保证征收补偿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加强对全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管理。
(二)制定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57号)等。
二、主要内容
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管理工作:
(一)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实行备案管理;
(二)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实行年度考核;
(三)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
(四)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工作证管理;
(五)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三、施行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解 读 人:陶金根
(三)联系电话:83600089
[图解]《嘉兴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嘉建〔2013〕1号嘉兴市建委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