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嘉建〔2024〕13号嘉兴市建设局关于规范居住区树木修剪的通知政策解读
作者:审核人:梅云波来源:办公室日期:2024-08-28点击数: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居住区绿化管理工作,规范居住区树木修剪行为,发挥树木在居住区生态建设和绿化景观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树木影响居民通风采光及安全的问题,使之既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又满足树木生长和居住区绿化生态环境的需要。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绿化条例》《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嘉兴市城市绿化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规范居住区树木修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包括四个部分。

(一)基本原则。明确了居住区绿化应遵循“业主自愿、依法依规、专业指导、政府监督”原则,坚持日常养护,强化属地管理,及时处置树木与居民生活的矛盾,不宜待矛盾积累后采取极端措施。明确了应综合考虑房屋安全、采光、通风、通行等因素,科学实施居住区树木修剪。

(二)管理职责。明确了居住区绿地的管理人为全体业主,委托物业公司负责养护管理;无物业的居住区由所在社区组织养护管理。强调了居住区全体业主负责监督居住区树木修剪等事项。分别对绿化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街道的管理职责进行细分。

(三)管理要求。明确了居住区树木修剪的修剪时间、修剪类型、操作流程及作业规范。其中回缩修剪应按照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业主意见征询、回缩修剪方案公示、作业现场公告等程序。当回缩修剪树木数量超过居住区乔木总量30%或超过10棵时,居住区绿化管理人根据公示结果意见反馈,需向属地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根据指导意见修改完善后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明确了要从加强宣传、培训指导和狠抓落实三个方面保障本《通知》的执行。

四、实施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施行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陆芸

联系方式:0573-83990185


原文:(有效)嘉建〔2024〕13号嘉兴市建设局关于规范居住区树木修剪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