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嘉兴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的政策解读
作者:城建处审核人:荆立坤来源:本站原创日期:2019-10-30点击数:

20192,嘉兴市建设局印发了《关于修订嘉兴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信用评价标准》),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 号)等规定,规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取消后的市场管理工作鼓励各地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和相关奖惩等信用管理制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经研究,决定对《信用评价标准》进行修订

二、修订目的

修订《信用评价标准》明确保持我市园林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遵循“公开、公正、客观、诚信”的原则,持续以建立健全市场信用体系为导向,以园林绿化企业信用信息和记录为载体,实行信用信息公示专家评价和动态管理制度,按季度发布评价结果修订《信用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考量市场主体作为投标人资格和水平的标准,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的手段,提高我市园林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发展园林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经营能力,激励企业做强、做大。

三、修订过程

通过分析我市近年信用评价管理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先进地市的经验更好地发挥园林企业专业优势和特长满足园林企业在信用评价系统中的数据动态更新和管理应用需求,更客观、准确地体现评价结果所反映的园林施工企业的真实水平,2018年12月起,对调整《信用评价标准》开展全面调查,向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广泛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2019年2月初基本完成修改。

四、内容说明

根据《嘉兴市建委关于发布嘉兴市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嘉建〔2018〕1号)的附件2《嘉兴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规定,评价指标分为资信状况、经营素质和履约信誉三个方面。资信状况包括专业设备、办公环境、荣誉表彰等指标,经营素质包括企业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科技进步与创新等指标,履约信誉包括从业人员、合同履约和市场行为、社会责任、不良行为等指标10项内容文件中发布的信用评价办法及流程、信用评价标准的指标内容框架保持不变,本次修改主要对信用评价标准中部分指标分值进行微调。专业设备最高10分,其机械设备满分4分调至5分,企业苗圃满分6分调至5分;办公环境满分由4分调至3分;工程质量满分由12分调至14分;文明施工满分由8分调至9分;科技进步和创新满分由6分调至5分;从业人员满分由16分调至14分及分值分配标准相应调整;社会责任最高分值6分,其中地方税收贡献满分由5分调至4分,社会公益慈善贡献满分由1分调至2及分值分配标准相应调整等。另外,增加了1个荣誉表彰项:企业获得的市级园林技能比武竞赛通报表彰的“特等奖”和“一等奖”。

五、实施日期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19228, 因新一季度的信用评价工作于3月份正式启动,故本文件要求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