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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建设局关于海盐县档案中心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作者:科技设计处审核人:朱斌来源:科技设计处日期:2019-12-11点击数: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完成了海盐县档案中心项目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截止到2019年12月2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得“浙江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存在异议,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文进,电话:82872145。
附件:海盐县档案中心项目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
海盐县档案中心项目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标识 类型 | 标识 星级 |
1 | 公共建筑 | 海盐县档案中心项目 | 海盐县档案馆、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节能绿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设计标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