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征集“嘉兴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作者:科技设计处审核人:朱斌来源:科技设计处日期:2020-03-05点击数:

各县(市、区)建设局、嘉兴港区规划建设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嘉兴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提升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下简称)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方面的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保障历史文化保护规划项目、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历史建筑保护项目等相关项目评定审查工作的开展,我局拟组建“嘉兴市历史文化‘三保护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工作内容

1.为建立完善全市历史文化保护体系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2.参与全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查、历史建筑保护与修缮方案的编制审查等服务工作。

3.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为全市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建筑保护,以及其他“三名”保护工作相关的项目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入库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3.从事传统村落风貌整治与修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保护性)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传统民居保护与修缮,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与传承等方面工作,了解本业所属领域的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

4.一般应具备高级职称,从事相关行业满10年的可放宽至中级职称。

5.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评审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请符合条件的专家个人填写《嘉兴历史文化保护专家库申请表》(详见附件1),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送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2.各地初审。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照入库条件初审后统一汇总上报至我局科技设计处。

3.入库审查。我局将对申请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4.审核公示。对遴选后符合条件的专家名单,我局将在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嘉兴历史文化“三”保护专家库,由我局行文印发确定并在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四、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4.其他材料,包括业绩材料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五、申请要求

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个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初审。如有弄虚作假、剽取他人成果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

申请材料各县(市、区)审核后,2020年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邮寄或送至我局科技设计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志强,联系电话:0573-83599552,地址:嘉兴市花园路616号3301室,电子邮箱:87013928@qq.com

 

附件:嘉兴历史文化“三”保护专家库申请表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5日

 

 附件:嘉兴历史文化“三名”保护专家库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