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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建设局、嘉兴港区规划建设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嘉兴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提升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下简称“三名”)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方面的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保障历史文化“三名”保护规划项目、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历史建筑保护项目等相关项目评定审查工作的开展,我局拟组建“嘉兴市历史文化‘三名’保护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工作内容
1.为建立完善全市历史文化“三名”保护体系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2.参与全市历史文化“三名”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查、历史建筑保护与修缮方案的编制审查等服务工作。
3.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为全市历史文化“三名”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建筑保护,以及其他“三名”保护工作相关的项目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入库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3.从事传统村落风貌整治与修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保护性)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传统民居保护与修缮,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与传承等方面工作,了解本专业所属领域的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
4.一般应具备高级职称,从事相关行业满10年的可放宽至中级职称。
5.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评审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请符合条件的专家个人填写《嘉兴历史文化“三名”保护专家库申请表》(详见附件1),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送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2.各地初审。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照入库条件初审后统一汇总上报至我局科技设计处。
3.入库审查。我局将对申请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4.审核公示。对遴选后符合条件的专家名单,我局将在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嘉兴历史文化“三名”保护专家库,由我局行文印发确定并在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四、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4.其他材料,包括业绩材料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五、申请要求
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个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初审。如有弄虚作假、剽取他人成果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
申请材料各县(市、区)审核后,于2020年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邮寄或送至我局科技设计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志强,联系电话:0573-83599552,地址:嘉兴市花园路616号3301室,电子邮箱:87013928@qq.com。
附件:嘉兴历史文化“三名”保护专家库申请表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