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市建设局审核人:胡莉萍来源:人事教育与人才开发处日期:2020-08-28点击数: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建设工程

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港区建设交通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20〕2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评审基本条件按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嘉人社〔2019〕77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论文不作为必备条件,但纳入评审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二)评审工作中有关继续教育的要求,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2013号)文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继续教育情况纳入评审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正常及后学历申报人员均须提供近4年(2016-2019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我市申报人员可以登录嘉兴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p://study.jxjsjyw.net。若申报人未满足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可在申报前补学2018、2019年度继续教育。

(三)申报工程师人员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未满4年或大专以下学历,需提交《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附件10),其自评分须达到105分以上(每年度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并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其中“申报专业”应与其他申报表格中“现从事专业”信息相一致。申报评审专业名称参考附件8。

(四)2019年未通过评审,且2020年无新业绩体现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楚,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并符合规定的报送程序。同时提倡双面打印,业绩证明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各县(市、区)建设部门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申报对象和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6)上签字,复印件均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名。对申报人员的《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3)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填入该表。

(二)各县(市、区)建设部门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务必按要求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资格委托评审人员花名册》(附件13),确保表内各项信息填写准确、规范,申报材料时需按花名册排序提供电子照片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3)统一使用A4纸(297mm×210mm打印,共4页,不得增页、附页,严格按照规定的页面填写,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作调整,1份装订在申报材料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7)一式3份,按要求规范填写。同时还要报送电子文档1份,以“县(市区)—申报专业—姓名”为文件名,如“嘉善—岩土工程—***”,申报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8。

(五)报送材料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包装,装订具体要求见附件1。

(六)送审单位将申报人的学历、职称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在报送材料时一并集中提交,经验审后当场返还。

(七)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评审时间安排

(一)2020年度全市建筑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预定于11月上旬进行,请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于10月10日前,县(市、区)建设部门于10月15日前分别将申报材料上报市建设局职改办,各县(市、区)的受理地址详见附件14。

(二)材料申报地址:市建设局职改办,地址:市区花园路616号市建设局3号楼3206室,联系电话:83990018。

四、严肃申报纪律

(一)申报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评审资格,已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相应证书,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资格评审: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3.任现职期间,曾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而受到处分或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罚、处分阶段,在申报材料中未反映的;

4.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二)申报对象任现职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按以下办法延迟申报。

1.处罚决定书发布之日在学历、资历条件规定年限内的,延迟2年申报;

2.处罚决定书发布之日已超过学历、资历条件规定年限的,从处罚决定书发布之日起,延迟2年申报。

五、其他事项

(一)学历认证要求。对于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报人员注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无法提供备案表的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或注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验证,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8号)精神,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一级造价师、一级建造师等建设工程技术专业职业资格人员,所在单位可聘任其担任相应中级工程师职务(取得二级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其担任相应的助理工程师职务),并累计计算聘任时间。

三)申报人员须提供在我市连续缴纳至少一年以上的社保记录,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可通过“浙里办”打印社保证明(应保留完整信息)。

(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附7、附12以及本文件所列附件,请登录嘉兴市建设局网站(http://jsj.jiaxing.gov.cn/→行业管理→职称评审)下载。

(五)嘉兴市建设局网站(http://jsj.jiaxing.gov.cn)予以公示后,再正式发文公布。申报的评审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行留底,除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

(六)评审费用缴纳方式见附件9,费用标准:中级每人180元,初级每人100元。

为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实现职称评审“最多跑一次”,从2021年开始,我市建设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将采用线上方式申报评审,请相关人员及时登陆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登记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和业绩档案(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

 

附件:1.申报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2.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3.推荐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4.申报工程中、初级材料清单

                  5.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7.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8.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9.评审费缴纳方式

10.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

11.继续教育方式参考

1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13.专业技术资格委托评审人员花名册

14.各县(市、区)建设局联系电话和材料接收地址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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