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要给新就业无房职工发公租房补贴了
作者:市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人:宋张颖来源:市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日期:2020-08-03点击数:

为进一步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加大对新就业职工住房保障力度,更好地解决新就业职工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积极推进我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嘉兴市建设局等4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就业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通知。

一、保障对象

全职在当地用人单位工作,高校毕业未满3年,且未享受过购房补贴等人才安居和其它住房保障政策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纳入保障对象(不包括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保障方式与标准

以发放租房补贴为保障方式,补贴标准按照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原则上每月不高于600元执行,分档合理确定,补贴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企业社会保险。

(二)申请人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未享受人才安居政策及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申请人已婚的,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房补贴,其配偶和未成年人作为共同申请人。若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租房补贴条件的,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公租房保障。

(四)申请时,用人单位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须一致。

四、申请方式

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租赁补贴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进行。由申请人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平台,按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完成个人申请。

下一步,各县(市、区)按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