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市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通知》政策解读
作者:审核人:荆立坤来源: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日期:2021-05-18点击数: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嘉兴市市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确保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浙江嘉源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原为嘉兴市嘉源给排水有限公司)组成规程编制组,参照省建设厅于2019年6月发布的《住宅建筑生活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B33/T1171-2019)以及相关国家、行业等的有关标准,并通过广泛调查研究,结合嘉兴实际,制定了《嘉兴市市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程》(发下简称为《二次供水技术规程》)。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二次供水技术规程》共分 5 章,即:1.总则;2.基本要求;3.技术要求;4.调试、验收;5.附则。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市区范围内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监督管理,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以及商办楼参照执行。

(二)规程要求

  规程强调二次供水设施必须独立设置,不得与消防、热水、中水、直饮水等设施混用。在二次供水设施及管材材质要求方面,规程提出储水池(箱)应采用SUS316L材质;1DN100以上(含)埋地管道应选用球墨铸铁管;浮球阀的浮球、连接杆应采用耐腐蚀材质;滤网采用不锈钢、铜或其他耐腐蚀材料制作,孔径宜为 20~60 目;二次供水增压设备应采用“一对一”的变频器配置,交替运行,水泵电机应采用节能型等。在设置要求方面,规程提出生活饮用水加压泵房应单独设置,不得低于地下一层,具备良好的通风、排水条件,并具有稳定可靠的减震防噪措施;泵房设施与设备宜按照分区分别布置;给水泵必须设置备用泵;储水池(箱)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透气管和人孔(人孔应加盖并设置双人双锁装置);电气、自控及仪表应采用单独供电回路,动力电缆及通讯电缆要引入泵房控制柜,泵房宜设置双回路电源等,并作了详细规定。同时,规程对泵房的安防有明确要求,二次供水设施应设置周界红外线报警系统,泵房内关键部位应设置摄像探头进行不间断监控。

三、关键词解释

  本规程所称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是指居民住宅小区从市政供水管道取水点阀门位置至二次供水住宅用户计量水表前的供水管道、阀门、泵房设施、水箱、储水池、电气和自控设备、安防设施、仪器仪表等。

四、解读机关

  本规程由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由浙江嘉源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五、解读人

  应志敏,联系电话:0573-82087296


附件:嘉建[2019]9号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市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