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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2年度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
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相关各单位:
根据《关于启动2022年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的通知》(浙建院〔2022〕10号)精神,经研究,拟启动2022年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rcgz.mohurd.gov.cn,以下简称培训管理系统)按照统一编码规则生成的、现仍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人员(含2021年通过继续教育换证人员),岗位范围包括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
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继续教育内容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应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推荐大纲》为依据,选取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岗位知识学习内容。
三、继续教育途径及合格标准
继续教育采用多种方式,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既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专项培训,也可参加当地有关备案培训机构利用线上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应与职业培训平台一致)组织的线上专项培训。同时,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在2022年度参加企业等培训机构组织的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未备案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上专项继续教育不得登记认定为继续教育学时)。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必须参加指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符合2022年度继续教育条件的持证人员需向市建设局提供当年度完成不少于32学时(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清单及证明,由市建设局统一审核认定后,即可视为当年度继续教育合格。
四、证书登记办理材料
企业劳务用工关系承诺书(附件1)、个人继续教育学时清单及证明(附件2)、电子合格证书扫描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继续教育学员信息表(附件3)纸质、电子文本(excel格式)各1份。
五、继续教育及证书登记时间安排
(一)11月15日前,用人企业负责落实本单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并获得学时。
(二)11月1日—11月30日前,企业按市建设局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自行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安排(含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培训签到、课堂视频、照片及其他能证明企业组织、个人参训的有效材料、参培人员名单等证书登记办理材料报送嘉兴市城建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审查认定学时并汇总上报。通过线上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组织的线上专项培训,可简化学时认定程序(不需提交证明材料),直接在报名平台(网址:zhejiang.zhujianpeixun.com)线上完成学时认定及上传。
(三)12月20日前,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培训管理系统统一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上传。
六、线上继续教育注意事项
(一)线上继续教育培训费用:192元/证。
(二)培训中心开户行及账号:嘉兴市城建职工培训中心;银行账号:1204068709000015321;工行嘉兴分行秀洲支行。地址、电话:嘉兴市塘汇路839号0573-82623853。
(三)报名缴费完成后,在省报名平台生成订单后上传缴款凭证。缴费凭证,若缴费单位与报名企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接受;提交下属分公司缴费凭证的,可予以接受。机构开具的发票必须与缴费单位一致。不接受个人名义缴费或由其他单位、个人代缴(报名时一定要备注单位纳税人识别号)。
(四)报名审核完成后,请及时登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网络平台(网址:zj.zhujianpeixun.com),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学习。
(五)发票以短信形式发送至经办人手机(以报名时所留的电话号码为准)。
(六)退款申请:学员购买学时后30天内未进行学习的学员可申请全额退费;学员购买学时后30天内学习进度不超过20%的学员可以申请按照50%比例退费。
七、其他事项
(一)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用人单位负责制。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所在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保障,建立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档案,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和登记。
(二)市建设局对企业存在有弄虚作假或将企业报名端口提供中介使用的行为,应暂停企业报名资格,并纳入不良诚信纪录,同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三)按建设部有关要求,现继续教育周期以发证日期为准。浙江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周期由自然年周期变更为发证日期周期。由于这个特殊原因2021年度换领电子合格证书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学员,可补学2021年度继续教育课程,满足2年累计满64学时,延续证书的有效状态(如:学员2021年2月1日换领电子合格证书的学员,2022年2月1日前未完成周期继续教育学习的,可在2023年2月1日前补学)。对持有多本证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允许其公共基础知识课程学习一次即可,专业知识课程仍按岗位分专业学习。新取证的,在取得证书次年起开始继续教育(如:2021年2月1日经考试新取证的,继续教育开始的周期是2022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1日)。建议持证人员关注微信公众号“住建行业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并绑定个人信息,准确掌握个人证书有效期及继续教育周期信息。
(四)根据建设部人事司建人才函[2019]22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次年起,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学习。
(五)已参与线上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的学员,证书信息需勘误的人员,依据线上勘误流程操作办理。有个别修改姓名信息的特殊情况,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勘误。具体流程:由施工企业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报名系统”提交信息勘误申请,并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岗位证书信息勘误申请表(附件4)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电子合格证书扫描件;如需勘误证书照片的还要提供符合平台要求格式的电子照片),市建设局办理部门在线审核无误后,提交到建院汇总勘误。
(六)联系电话:82623871、82623872。
附件:1.企业劳务用工关系承诺书
2.继续教育学时清单
3.继续教育学员信息表
4.岗位证书信息勘误申请表
嘉兴市城建职工培训中心
2022年3月2日
嘉建培[2022]7号关于启动2022年度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