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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赴嘉兴调研交流
作者:嘉兴市城建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审核人:韩颖来源:市建设局日期:2022-07-26点击数:
自《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0年6月1日施行以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成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消防审验业务档案也随之应运而生。作为一种全新类型的业务档案,消防审验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也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近日,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杨赟馆长一行人赴嘉兴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就消防审验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开展调研交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俞永祥馆长、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消防审验科科长周海均及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双方就《规定》施行以来自身在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上的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情况作了互相交流,针对接收过程中遇到的归档范围划分、归档目录制定、装订整理要求、审核整改标准等各类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同时围绕消防审验业务档案的开发利用、价值挖掘与跨部门共享情况进行了热烈探讨。
此次调研交流,是城建档案工作者在新形势新要求下不断与时俱进、加强交流、探索创新的实践。以此次交流为契机,我馆也将进一步提升消防审验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工作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推动“十四五”时期全省城建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