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问题的解答(三)
作者:消防科审核人:吴彩芸来源: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日期:2022-07-05点击数:

思想不放假,学习不中断!小编根据住建部的有关回复,继续为大家梳理整理一些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常见问题,赶快收藏起来吧!

问题一:根据住建部51号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以上“总建筑面积”是指单体工程的总建筑面积?还是一个项目包含多栋单体建筑,多栋单体建筑的建筑面积的总和?

回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中的“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中的“总建筑面积”是指申请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单体总建筑面积。

问题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中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具体指什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中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具体指什么?

回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中要求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指按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问题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中第7.2.1条中规定:“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四分之一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四米。”请问如果此建筑物在裙房范围内有一宽度小于四米的凹槽,裙房进深算至外墙外侧(即凹槽外侧)还是凹槽内侧?

回复:宽度小于四米的凹槽不具备更好的展开消防救援的条件,所以裙房进深算至外墙外侧(即凹槽外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