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嘉兴市出台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实施方案
作者:市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审核人:杨雪红来源:市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日期:2022-08-08点击数:

政策解读(二)

一、出台《嘉兴市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落实《嘉兴市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全市范围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购房补贴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操作流程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

二、购房补贴执行标准是多少

答:本市户籍二孩家庭给予每平方米300元(单套不超过5万元)购房补贴;本市户籍三孩家庭给予每平方米500元(单套不超过10万元)购房补贴。

三、申请购房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购房补贴申请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夫妻双方一方有本市户籍,且其子女也需具有本市户籍(因当兵、上大学户口迁出的除外)。

(二)2022年8月2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买本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且签订《商品买卖同》并网签备案(以网签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签订网签合同,夫妻双方已共同合法生育或收养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最小的子女未满18周岁

四、申请购房补贴时应提交哪些资料?

答: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应当同时提供以下四个方面的资料: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有收养子女的需提供《收养证》,如子女因参军或就学注销或迁移户籍的需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四)申请人户籍所在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夫妻生育情况证明

五、怎么申请购房补贴

答: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在辖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填写《嘉兴市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申请资料,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以属地规定为准。

六、申领购房补贴的新建商品住房会有何限制?

答:领购房补贴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完成办理不动产权属证明前,除夫妻双方更名外,不得进行购房人变更。因故需撤销网签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已退还购房补贴的相应凭证。

七、《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住宅与储藏室(住宅配套)在同一合同中的,补贴面积怎么计算?

答:购房补贴的面积为住宅建筑面积,不包含储藏室或住宅配套。

、购房补贴咨询联系方式

南湖区:0573-82163231

秀洲区:0573-83675087

嘉善县:0573-84022962

平湖市:0573-85010004

海盐县:0573-86829557

海宁市:0573-87287207

桐乡市:0573-88098366

经开区:0573-83601385

 区:0573-85532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