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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作者:邹红萍审核人:蔡云霞来源:办公室日期:2023-10-12点击数: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0日在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对《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公示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1条,其中未采纳1条。
特此公告。
附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表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2日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 反馈意见及建议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根据国家新《标准化法》,标准分为四个层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团体标准是技术创新的新生事物。国家鼓励制定团体标准。有的地方已经出台对主编团体标准的单位予以奖励的政策。我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在前两年也有相应的政策并且有的单位已经取得奖励。为鼓励建筑业企业制定团体标准,推进科技创新,应该对主编团体标准也予以奖励。国家级的团体标准在编制程序与审核把关上以及标准化水平上不亚于地方标准,因此建议对主编国家级团体标准的单位也予以奖励,奖励标准拟于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相同。 | 未采纳 | 周边地区出台的政策都没有涉及团体标准的奖励,不采纳该意见,已于意见反馈者充分沟通。 |
原文: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