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镇村建设工作2023年9月份进展情况
作者:工作人员审核人:张天赐来源:市镇村建设服务中心日期:2023-10-24点击数:

嘉兴市镇村建设工作9月份进展情况

 

  各县(市、区)住建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嘉兴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今年以来,全市镇村建设条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敢争先”,“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总目标,重点推进农房安全和建设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等工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镇村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9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农房安全和建房管理

1.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关于立即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再排查再整治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经各地上报,至9月底,全市共核查“不需要排查”建筑图斑545441个,核查完成率为100%,共排查新增经营性自建房37100栋,已完成鉴定37100栋,鉴定率为100%,经鉴定确认新增经营性自建房危房17栋,均已完成治理。

2.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积极对接市委政法委、市政务数据办,完成常态化接口改造,开展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截至9月底,全市共计巡查74505次,巡查发现存在风险581栋,已核查354栋,核查完成率为68.21%

3.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截至9月底,各地经动态排查,我市确认农村困难家庭危房86户,已全部完成治理农村危房737(栋)完成整治736(户)栋,南湖区有1栋未完成整治

4.农民建房监督管理。全市各地均已全面应用“农房浙建事系统中“建房审批”场景,截至9月底,系统显示全市共申请建房6440件,其中9月新增申请362户建房,完成审批3813件。承接农房建设综合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由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分别实施农房建设施工许可、农房建设现场管理和农房建设竣工验收改革。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省民生实事项目。本年度共124个省民生实事项目,其中开工类项目85个,竣工类项目39个。截至9月底,已完成省民生实事项目129个(其中有5个项目为民生实事增补项目),完成率达到104%。

2.强基增效双提标主要指标。截至9月底,全市行政村覆盖率为89.87%,平湖市、海宁市和嘉兴港区已全覆盖,桐乡市覆盖率低于全市平均全市农户接户率为84.19%,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海盐县尚未达到目标值。

3.处理设施建设改造124建设改造项目已开工112个,开工率90.32%,嘉善县、秀洲区尚有项目未开工;年度计划总投资3.565亿元,完成投资4.604亿元,完成率129.14%,嘉善县、秀洲区尚未达到投资目标

4.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年度任务5780截至9月底,已完成6730个,完成率116.44%

(三)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

2021年、2022年启动的11个示范村按建设进度进入扫尾、推进阶段。2023年新申报创建的11个美丽宜居示范村,根据建设规划逐步启动项目建设。截至9月底,全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完成总投资4949.2万元,投资完成率113.6%(年度任务按4357.6万元计算),南湖区、平湖市尚未完成年度投资。

(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2021年启动的嘉善县姚庄镇展幸村、陶庄镇汾南村2个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村项目建设正在推进中。完成了5个国家级传统村落评估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农房安全和房管理

1.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各地要根据自建房再排查核查通报要求,突出临杭、市场经济活跃的重点镇(街道)、重点区域,聚焦经营性自建房,深入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排查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同时做到“应录尽录”系统,必要时建立“一栋一档”,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

2.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各地要督促指导镇(街道)抓紧认领10月份巡查任务,认真开展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和存在危险房屋安全核查。加大嘉兴市农村房屋安全巡查(自查)手册宣传力度,提高巡查质量,组织开展第二轮农村房屋常态化网格巡查技术培训。

3.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按月对照农村困难家庭动态清单排查其住房情况,开展危房治理改造情况督查检查,确保危房治理改造到位。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自查检查,对2023年改造的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进行逐户实地验收

4.农民建房监督管理。各地要牵头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共同按时做好农民建房审批工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工作专班等工作机制,共同破解应用贯通运行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确保“农房浙建事”高效运行。3个县级农房建设综合监管改革试点需加快制定县级试点工作方案,抓紧实施改革内容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严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项目施工过程,各地要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照民生项目相关规范要求,按图施工,加强施工质量把控,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设施设备配置,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抓紧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的项目增补工作,确保增补项目资料完整、准确。

2.加快推进扩面治理等年度任务,紧盯续建项目完工和新建项目开工进度,加快推进有效投资,严把建设项目质量,确保建成一个、达标一个。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县(市、区)要尽快完成年度任务。

3.强化运维管理,抓好运维质量。发挥监管服务系统作用,强化“线上+线下”监督检查,严把标准化运维质量和评价进度。对标对表,提升出水水质达标率

(三)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

正在创建中的美丽宜居示范村要按计划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完成各项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规范使用省级补助资金,积极开展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各地要根据省厅工作部署筹划明年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做好申报准备。

(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各地要根据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行动方案要求继续提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谋划第三批历史文化传统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