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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镇村建设工作10月份进展情况
各县(市、区)住建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嘉兴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今年以来,全市镇村建设条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敢争先”,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总目标,重点推进农房安全和建设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等工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镇村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10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农房安全和建房管理
1.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浙江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推进自建房危房工程解危。截至10月底,全市共鉴定确认的802栋危房,801栋已完成整治。其中经营性自建房危房174栋,77栋已落实工程措施解危,工程措施解危率为44.25%;其他自建房危房627栋,292栋已落实工程措施解危,工程措施解危率为46.57%。
2.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各地按照下达任务积极开展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工作。截至10月底,全市共计巡查165787次,巡查发现存在风险590栋,已核查567栋,核查完成率为96.1%。其中海盐县、海宁市、嘉兴港区完成率已超120%,而南湖区、平湖市完成率不到80%。
3.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按照省建设厅统计周期,截至10月底,各地经动态排查,暂未发现新增危房。
4.农民建房监督管理。全市各地均已全面应用“农房浙建事”系统中“建房审批”场景,截至10月底,系统显示全市共申请建房7536件,其中10月新增申请1096户建房,完成审批4193件。承接农房建设综合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嘉兴市农房建设综合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由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分别实施农房建设施工许可、农房建设现场管理和农房建设竣工验收改革。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省民生实事项目。本年度124个省民生实事项目,其中开工类项目85个,竣工类项目39个。截至10月底,已完成省民生实事项目个数为141个(其中有17个项目为民生实事增补项目),完成率达到113.71%。
2.强基增效双提标主要指标。截至10月底,全市行政村覆盖率为92.12%,平湖市、海宁市和嘉兴港区已全覆盖,桐乡市、嘉善县覆盖率低于全市平均值。全市农户接户率为86.54%,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海盐县尚未达到目标值。
3.处理设施建设改造。124个建设改造项目已开工115个,开工率92.74%,嘉善县尚有项目未开工;年度计划总投资3.565亿元,完成投资4.819亿元,完成率135.18%,各县(市、区)均已完成投资目标。
4.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年度任务5780个,截至10月底,已完成6730个,完成率116.44%。
(三)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
2021年、2022年启动尚未验收的12个示范村按建设进度进入扫尾、推进阶段。2023年新申报创建的11个美丽宜居示范村,根据建设规划逐步启动项目建设。截至10月底,全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完成总投资5107.8万元,投资完成率117.1%,各地均已完成年度投资。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择优申报了8个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
(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2021年启动的嘉善县姚庄镇展幸村、陶庄镇汾南村2个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村项目建设正在推进中。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农房安全和建房管理
1.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各地要根据自建房再排查核查通报要求,突出临杭、市场经济活跃的重点镇(街道)、重点区域,聚焦经营性自建房,深入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排查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同时做到“应录尽录”系统,必要时建立“一栋一档”,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扎实推进自建房危房工程措施解危,确保12月底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危房工程解危率达60%,其他自建房工程解危率达40%。
2.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各地要督促指导镇(街道)认真开展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和存在危险房屋安全核查,确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巡查任务。加大嘉兴市农村房屋安全巡查(自查)手册宣传力度,对镇(街道)核查情况进行抽查,提高巡查与核查质量。
3.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按月对照农村困难家庭动态清单排查其住房情况,开展危房治理改造情况督查检查,确保危房治理改造到位。
4.农民建房监督管理。各地要牵头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共同按时做好农民建房审批工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工作专班等工作机制,共同破解应用贯通运行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确保“农房浙建事”高效运行。3个县级农房建设综合监管改革试点需抓紧印发县级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改革项目,按计划推进改革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严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项目施工过程,各地要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照民生项目相关规范要求,按图施工,加强施工质量把控,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设施设备配置,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抓紧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的项目增补工作,确保增补项目资料完整、准确。
2.加快推进扩面治理等年度任务,紧盯续建项目完工和新建项目开工进度,加快推进有效投资,严把建设项目质量,确保建成一个、达标一个。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县(市、区)要尽快完成年度任务。
3.强化运维管理,抓好运维质量。发挥监管服务系统作用,强化“线上+线下”监督检查,严把标准化运维质量和评价进度。对标对表,提升出水水质达标率。
(三)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
正在创建中的美丽宜居示范村要按计划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完成各项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规范使用省级补助资金,积极开展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要积极谋划明年投资任务,为完成明年投资做好准备。已申报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的县(市、区)要指导创建准备工作,未申报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的县(市、区)要加强培育,为下一步创建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打好基础。
(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各地要根据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行动方案要求继续提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谋划第三批历史文化传统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