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2023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考核工作
作者: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审核人:沈佳涛来源: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日期:2023-12-29点击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省建设厅《全面推进“房屋阳光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意见》、《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与补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市建设局于近日启动2023年度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工作举措、实际成效、指导监督、宣传与接受监督等五个方面。

下一步,由各县(市、区)对本行政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情况开展自查,市建设局将在此基础上对各县(市、区)开展抽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