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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目的:
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控,进一步规范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能,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市建设局联合嘉兴银保监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建设的通知》(浙应急法规〔2022〕13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浙应急法规〔2020〕9号)。
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规范推行建筑施工领域安责险。明确了建筑施工领域推行安责险的总体原则和目标,特别是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再组织比选保险机构共保体进行强调。
(二)进一步规范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重点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涉及到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银保监部门)、企业(承包机构、建筑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能进行了明确,对具体工作提出了要求。
(三)强化事故预防服务体系。对于安全生产责任险,区别于其他保险的核心内容就是第三方机构的服务,如何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预防及隐患排查工作至关重要,因此对强化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预防工作提出要求。
(四)强化数字化信息管理和保险机构行业协同。通过数字化手段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的管理,通过数字赋能和行业协同,进一步促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3月6日施行,凡《关于建筑施工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嘉建〔2022〕1号)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解读机关: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黄友钱
联系方式:0573-8287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