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2022年度国有土地上“阳光征收”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作者: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审核人:虞洋来源: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日期:2023-02-07点击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强化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日前,市征管中心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国有土地上“阳光征收”考核工作。

此次考核以动态掌握数据资料为主,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以《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与补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建房发﹝2013﹞167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房发﹝2015﹞82号)等文件为依据,对本年度征收项目实施情况、“浙里征迁”系统应用情况、评估专项检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就考评情况来看,我市“阳光征收”工作稳步向好,平湖市、海宁市、海盐县住建局获优秀单位。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地对2022年度“阳光征收”工作进行总结,按照2023年度工作部署及要求,加大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强化对征收与补偿过程的监督管理,畅通被征收人和公众的参与渠道,实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信息化管理和公开,全面推进“阳光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