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审核人:彭惠芳来源:市建设局日期:2023-03-14点击数:

            2022,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工作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营造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优质法治营商环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管理能力。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法治工作显现新气象

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程。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年初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研究部署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考核评价细则作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

二、统筹推进数字化改革,行业治理实现新突破

按照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全省、全市数字化改革推进会精神,统筹推进建设系统重大应用谋划设计和多跨场景开发建设,以数源治理为基础,以多跨协同为重点,以综合集成为手段,整体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数字化改革,全面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动行业转型发展和能级提升。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完成全省统建重大应用的融合贯通工作,并在贯通省级应用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深度挖掘行业管理及服务的数字化需求,聚焦重点难点堵点,全力以赴打造具有城建味、辨识度的数字化改革应用成果。

三、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营商环境显现新景象

(一)围绕企业需求,政务服务不断优化。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省市两级统一部署,完成许可事项梳理认领工作,完善权利事项库信息,做好行政许可数据“双公示”工作,154个办理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事项跑零次、网办率、掌办率、“一网通办”办理率均100%。二是抓好疫情期间不见面审批工作,推出了网上办“零次跑”、涉路涉绿审批“容缺办”、施工许可变更“承诺办”、线上评审“零接触”等优化审批服务,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确保了疫情期间工作“不打烊”,服务“不断档”。三是抓好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市建设局建立服务专班,领导挂帅,靠前服务,建立前台审批中心提供咨询、帮办代办、业务办理服务,后台批后监管部门提供协调、推进服务的工作机制,助力重大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二)围绕工程审改,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一是推进工程项目开工一件事改革集成。全面推进一般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以及低风险小型项目“极简审批”的迭代升级。通过重心前移、体制再造、创新承诺等措施,推行全程“一站受理、一网通办”,实现项目从立项至开工,一次申请,四证齐发。全市共有54个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二是推行工程项目竣工一件事改革集成。将联合验收工作列入全市建设系统年度考核目标,依托数字赋能,全市积极推进“一口受理、联合查验、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验收模式,全市3.0平台联合验收项目60多个,基本实现联合验收全覆盖,其中平湖市联合验收工作被评为嘉兴市十佳营商环境案例。三是积极创新做好营商环境测评工作。落实施工许可“多合一”办理和施工图分类审查,在住宅项目中试点推行工程质量保险,进一步优化水电气网等报装流程。指导全市做好营商环境全省测评工作和无感监测工作,年度建筑许可营商环境测评位列全省前列。

(三)围绕创新思维,数字化改革成果显现。一是“智慧住区”项目被嘉兴市委列为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贯通至基层重点推进项目,完成237个小区接入任务。二是“浙里建”等省统建重大应用全市贯通应用,工程建设现场管控“智慧工地”平台的多跨场景应用全面推进。三是开展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在线接收系统运用,推进工程档案数据共享管理工作,档案数字化率保持在98.5%以上。四是平湖试点创新建设“涉路涉绿”联审联批系统。开展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等审批事项“一件事”数字化改革,实现审批时间从 20 个工作日压缩到一日办结。

全力服务重点中心工作,法制服务有新举措

(一)加快推进立法工作。配合市人大对起草上报的一类立法项目《嘉兴市城市绿化条例》进行修改及审议相关工作,2022年10月31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嘉兴市城市绿化条例》,11月24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了该《条例》,《条例》将自20233月1日起施行。积极做好《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宣贯工作,会同市物业管理协会,邀请行业领域专家,为全市行业主管部门,物业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专题讲座,逐条讲解,推动从业人员掌握《条例》立法精神。今年以来,全市各地通过举办培训班、集中学习,专家讲座、座谈讨论等各种形式的培训宣传活动,进一步将《条例》宣传到千家万户,全市共开展《条例》宣贯13场,参与人数达到1300多人。

(二)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有效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审核规范性文件31件、正式编号发文9件,均能100%依照程序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编号发文及备案公布。

(三)发挥依法调解、依法决策职能。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的决策参谋作用,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严把法律风险防控关。加强法制审核,对各类行政行为实行提前介入审查模式,加强部门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提供法律风险提示和建议。全年共计审查信息公开案件64违法投诉举报案件17件,行政合同43份,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6件次。

紧紧围绕规范行政执法,依法行政有新成效

(一)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做好国库、省库监管事项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录入工作,按照应领则领、有录必录、录无可录原则,及时完成事项清单的录入和认领,事项认领率和实施清单录入率均达到100%,认领监管事项482项,监管事项入住率100%。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的有效应用,实现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加强跨部门领域的联合执法任务;加大对失信者、重点监管对象的监管比例频次;全面梳理查找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全年共计开展双随机检查74次,专项检查2次,即时检查78次,合计154次;掌上执法率100%,监管行为事项市县两级覆盖率100%,实施清单编制率100%;开展双随机抽查62项,覆盖率100%,任务完成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75.75%,跨部门监管率44.18%,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考核指标。

(二)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应诉法定职责。全年共答复行政复议案件1件,维持。答辩行政诉讼案件2件,一件未审结,无败诉案件诉讼案件严格执行首长出庭应诉制,开庭均由分管领导亲自出庭应诉,首长出庭率达100%。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工作,对案卷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优化。

(三)重点开展学习进行时法治学习。年初印发年度学习进行时法治学习计划,安排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局务会议开展专题法治学习授课共计开展专题学法4次,分别就物业管理、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数据等方面法律法规进行讲解等方面进行深入解析探讨,进一步提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更新法律知识结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素养,广泛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以建设讲坛的形式举办建设法律法规知识讲座12场,先后邀请行业知名专家、学者开展行业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累计 2735人参加。

(四)积极推进系统“八五”普法活动。年初制定印发《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及《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今年系统重点普法内容及普法责任,推进各条线落实各项普法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建设行业法律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法律“七进”,并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6·16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紧扣主题,通过现场宣讲、定点咨询、发放宣传资料、问卷调查、技术培训、网络直播、公益广告、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集中法宣活动,成效显著。“6·16安全生产月”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3场,参与145人次;“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12条,参与203人次;“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34场,参与826人次;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583条/份,宣传受众41666人次;共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14场,参与2218人次;“安全宣传全屏传播”214场,受众16468人次;开展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防台身边故事征集活动4次,参与1048人次;开展“安全红袖章”活动6次,参与1189人次;开展“事故隐患大扫除”活动18次,参与1120人次;开展“安康杯”竞赛评选活动4次,参与399人次。

(五)依托红色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工程结算价款争议“阳光调解”机制,帮助建设各方调解工程造价纠纷。截至目前,已成功受理并组织调解结算价款争议事项9起,涉及调解金额4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100%。在海宁设立基层“红色调解驿站”,实现将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的矛盾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