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嘉一线”:嘉兴市区2023年城市更新首个征收项目确定评估机构
作者: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审核人:卢爱勤来源: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日期:2023-06-16点击数:

2023年5月25日,原嘉兴学院北校区地块(一期)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随后,南湖区征收部门迅速组织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但截至协商期满,被征收人未能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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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6月5日下午,南湖区征收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评估机构随机确定工作。在居民代表、街道代表、社区代表和公证人员的全程监督下,通过现场抽签,确定原嘉兴学院北校区地块(一期)评估机构为浙江中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同日,评估机构确定情况在原嘉兴学院北校区地块(一期)征收现场进行了公告。下一步,南湖区征收部门将组织评估机构开展入户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