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 新《噪声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
作者:孙超琼审核人:孙超琼来源:嘉兴日报日期:2023-06-21点击数: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玲慧率人大检查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建华、曹建强、沈建明等参加。市政府副市长林万乐等陪同。

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浙江省荣军医院二期项目建筑工地,实地检查了建筑工地噪声污染和防治情况,听取了南湖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介绍。在嘉北街道洪波公园,检查组边走边看,深入了解公园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防治情况,并听取了嘉兴经开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介绍。

在随后召开的工作汇报会上,检查组观看了噪声污染暗访短片,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新《噪声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关于检查新《噪声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高玲慧对市政府相关部门在贯彻执行新《噪声法》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她说,市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思想重视、工作有力、成效明显,体现了源头治理有力、专项治理有力、系统治理有力、创新治理有力,这四个“治理有力”让人看得见、感觉得到、摸得着。

高玲慧强调,在实施新《噪声法》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针对不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对噪声污染防治重要性的认识。要用法律厘清权力边界,用法治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让法律在贯彻实施中发挥出最大权威。要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聚焦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要聚焦法律新制度,落实主体责任,落细法定职责、配套规定、监管职责和长效机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凝聚全社会共同参与噪声防治的共识合力,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切实增强公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强化各方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