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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镇村建设工作6月份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镇村建设条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敢争先”,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总目标,重点推进农房安全和建设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等工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镇村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6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农房安全和建房管理
1.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关于立即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再排查再整治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经各地上报,截至6月底,全市共核查“不需要排查”建筑图斑545441个,核查完成率为100%,共排查新增经营性自建房36863栋,现已完成鉴定15750栋,暂未新增危房。委托专业第三方对10000个“不需要排查”建筑图斑进行现场核查。
2.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根据《嘉兴市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工作方案》要求,5月底前需印发县级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工作方案,嘉善县、桐乡市、经开区严重滞后,未按时完成。组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技术培训,全市共计1703名网格员接受培训。
3.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截至6月底,各地经动态排查,我市共确认农村困难家庭危房40户,其中34户已完成治理;农村其他危房729户(栋),除南湖区1户(栋)外均已完成治理。开展1990年前建造的农村房屋二季度巡查,已完成巡查36537户,巡查完成率为100%。
4.农民建房监督管理。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的通知》,明确自6月20日起全面落地应用“农房浙建事”系统中“建房审批”场景。截至6月底,全市共申请建房4837件,其中6月新增150户建房申请量,完成审批2848件。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省民生实事项目。本年度124个省民生实事项目,其中开工类项目85个,竣工类项目39个。截至6月底,124个省民生实事项目完成112个,完成率为90.32%,总体序时进度率98.06%,桐乡市、秀洲区尚未全部完成。
2.强基增效双提标主要指标。截至6月底,全市行政村覆盖率为83.8%,平湖市、海宁市和嘉兴港区已全覆盖,桐乡市、秀洲区和南湖区覆盖率低于全市平均值。全市农户接户率为80.44%,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海盐县尚未达到目标值。
3.处理设施建设改造。124个建设改造项目已开工106个,开工率85.48%,各县(市、区)开工率均已超过50%,嘉善县、南湖区、秀洲区尚未全部开工;年度计划总投资3.565亿元,完成投资3.422亿元,完成率95.99%,各县(市、区)投资完成率均已超50%,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完成率居后三位。
4.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年度任务5780个,截至6月底,已完成5927个,完成率102.54%。嘉善县、港区、南湖区完成率居后三位。
(三)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
2021年、2022年启动的11个示范村按建设进度进入扫尾、推进阶段。2023年新申报创建的11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在4月份完成规划编制后,逐步启动项目建设。截至6月底,全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完成总投资2420万元,完成率71%,桐乡市、嘉善县、平湖市完成率居后三位。
(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2021年启动的嘉善县姚庄镇展幸村、陶庄镇汾南村2个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村项目建设正在推进中。
(五)“四敢争先”亮点工作进展情况
1.南湖区推广农房建设“二维码”制度,利用数字化手段,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南湖区印发了《南湖区农房建设管理工作方案》,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农房建设安全监管,积极鼓励区属施工企业统一承揽农房建设。推广新丰镇农房建设管理“二维码”制度,委托第三方开发区级数字化平台,全面优化提升农村住房建设管理。
2.秀洲区试点开展农房建设无人机巡查监管,补足人员巡查短板,及时发现农房建设违建违法行为。秀洲区油车港镇引入第三方团队协助开展全域农民建房巡查,利用无人机+人员巡查方式,从一开始的面上违建不可知、不可控到目前精准定位违建发生点,违法行为逐月递减。
3.嘉善县通过以钢管代替毛竹、设立防坠网、硬质围挡及完善施工全过程台账资料等措施探索推进农房建设标准化工地。选取陶庄镇汾湖村汾湖新社区农民建房在建工地打造一个农房标化工地建设试点,围绕“三牌一围钢脚手架”在该工地现场开展农民建房标准化工地管理工作,并在试点现场召开了全县农房建设现场会。草拟了《嘉善县农民住房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初稿)》,从农村住房建设制定了详细的规定。
4.平湖市规范农房建设施工工地围挡,实现工地封闭式管理,加强农房建设安全管理。平湖市强化《平湖市农村住房施工安全规范》制度运用,起草农房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为日常巡查检查提供有力依据。积极推行农房建设工地“绿色围挡”,实现封闭管理,规范现场建材有序堆放,有效改善工地安全和环境面貌。每月开展农房建设管理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5.海盐县创建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和绿色处理设施,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海盐县新开工1个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改造项目,为澉浦镇紫金山村钟家、顾家零直排改造项目,目前工程量完成80%以上,工程稳步推进中。
6.海宁市编制农村生活污水终端设施纳厂泵站建设技术导则,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海宁市锚定农村生活污水城乡一体化治理,进一步强化“码上报修”平台功能,提升问题处置效率,举办数字化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编制《农村生活污水终端设施纳厂泵站建设技术导则》。
7.桐乡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管理。桐乡市大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现场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管理,优化管理流程,实现建设进度和建设管理“两手抓”。充分发挥专项项目组团队人员专业优势,积极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全面促进各层级、各部门、各单位统筹协作,努力提升创新破难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农房安全和建房管理
1.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各地要根据《关于立即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再排查再整治的通知》要求,在完成核查基础上加快对新增经营性自建房开展鉴定工作。
2.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嘉善县、桐乡市、经开区要抓紧印发县级工作方案,落实好常态化网格化巡查准备工作,做好业务指导。
3.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按月对照农村困难家庭动态清单排查其住房情况,开展危房治理改造情况督查检查,确保危房治理改造到位;开展第三季度1990年前建造的农村房屋的巡查工作。
4.农民建房监督管理。会同部门协同推进“农房浙建事”系统应用。县级建设部门牵头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共同做好农民建房“一件事”系统停用的相关工作,确保属地农房建房审批两系统转换平稳过渡。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工作专班等工作机制,共同破解应用贯通运行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确保“农房浙建事”高效运行。加强农民建房监管,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安全管理。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高质量完成省民生实事项目,一是尚未完成全部项目的秀洲区、桐乡市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协助镇(街道)等建设单位尽快推进项目进度,尽早完成达到100%进度要求。二是各地要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按图施工,加强施工质量把控,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设施设备配置,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能早尽早”完成项目建设。三是各地要对系统上传资料进行复核,确保系统资料准确、完整。四是各地要全面梳理建设项目,增加民生实事补充项目,提升超额完成率。
2.加快推进扩面治理,强化建设项目过程管理。紧盯续建项目完工和新建项目开工进度,加快推进有效投资,严把建设项目质量,确保建成一个、达标一个。
3.强化运维管理,抓好运维质量。发挥监管服务系统作用,强化“线上+线下”监督检查,严把标准化运维质量和评价进度,力争8月底前完成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对标对表,按计划完成企业自检和委托检测任务,确保检测任务完成率100%。
(三)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
根据省厅工作安排,去年申报验收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将在七月份进行抽检,需做好验收准备;正在创建中的美丽宜居示范村要按计划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完成各项建设项目;2023年新启动的11个美丽宜居示范村需在10月底前全面启动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规范使用省级补助资金,积极开展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在建和新启动村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年度投资进度。
(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各地要根据《嘉兴市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总体实施方案》和《嘉兴市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技术导则》,谋划县级历史文化传统村落行动方案编制,督促指导已命名的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抓紧对县域所有村落进行排摸,积极申报第二批历史文化传统村落。
(五)四敢争先亮点项目推进
各地要按照项目方案加快项目进度,早出成效,形成亮点工作经验,同时加大创新亮点工作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