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城乡建设人才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市建设局审核人:胡莉萍来源:人事教育与人才开发处日期:2023-07-07点击数:


为适应新形势下城乡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更好地支持嘉兴市本土人才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印发<“星耀南湖”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委人才〔2022〕6号),《关于印发<“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嘉委人才办〔2022〕18号)和《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城乡建设人才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城乡建设人才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城乡建设人才项目遴选对象为全市城乡建设领域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房地产、建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市政(道路、桥梁、燃气、水务)、园林、环卫等行业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嘉兴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行业内有较高声望,且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中市管或县(市、区)管领导干部,以及已入选嘉兴市“一事一议”重大人才项目、“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星耀南湖”顶尖人才计划、领军人才计划的,不得推荐申报拔尖人才计划。已入选“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的,纳入“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相应类别管理。已入选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市重点企业创新团队、市重点金融创新团队、市重点文化创新团队的人才,项目完成结题,同时研究方向有较大变化或者相关指标有明显提升的,可以推荐申报拔尖人才计划。

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项目。拔尖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支持期满后可申报领军人才计划项目,领军人才计划团队项目成员支持期满后可申报拔尖人才计划项目。

二、遴选名额

全市10名,最终入选人数可根据评选结果做相应调整。各县(市、区)推荐名额指导数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已在中国大陆工作的台港澳地区专家或者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也可申报);

2.依托单位成立1年以上(即2022630日前成立),全职在嘉兴工作满2周年(即2021630日前已在嘉兴全职工作),入选后原则上需继续在嘉兴全职工作3年以上;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81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二)遴选申报人具备的专业条件(须满足其中一条):

1.具有较高专业学术水平或较强的专业管理实际工作能力;

2.获得省(部)级以上城乡建设和管理方面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3.在承担市级及以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攻关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并作出突出成绩,在本市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

5.在建设科研成果转化现实生产力的过程中做出成绩,取得较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同等条件下足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先考虑:

1.在城乡建设工程领域获得詹天佑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工程施工、设计、监理负责人;获得钱江杯(省级优质工程)的本地企业施工、设计、监理负责人;

2.获梁思成奖、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人员;

3.获浙江省最美建设人、浙江建设工匠荣誉称号的人员;

4.在建设科技工作中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人员;省(部)级科技技术奖的前5位人员;市级科学技术奖(厅级建设科学技术奖)的前3位人员;

5.主编、参编国家级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人员;

6.主编国家级工法的前5位人员,主编省级工法的前3位人员

7.主持的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研发的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列入住建部智能建造典型案例,并通过住建部总结评估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四、推荐评审程序

1.推荐申报。推荐申报工作全流程线上(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线下双轨运行方式同步申报。县(市、区)建设局根据下达的推荐名额指导数,组织开展申报推荐。按照个人申报、业务主管部门、组织部门审核的流程逐级报至市遴选平台。

个人申报:用人单位推荐产生人才人选,获推荐人选登录“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http//service.jxrsrc.com:8081)进行实名注册、个人申报。未经人才认定的,需在该平台先进行人才认定通过后,方可实施后续工作。申报人根据系统要求录入相关内容,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后导出《2023年度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城乡建设人才项目申报表》(附件2)。纸质材料逐级上报,一式五份。

县(市、区)级部门:县(市、区)级建设局和组织部(人才办)用分配账号密码登陆http://10.22.224.185:9090,进行线上审核盖章。申报纸质材料经各地各单位党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把关后,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上报市建设局。

2.资格审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力量对申报人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实行交叉联审机制,一人审查结束后,由另一人复审。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名额不再递补。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市委人才办。

3.专家邀请。评审前7天内启动评委邀请工作,选平台2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派员到场参与监督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4.专家评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集专家评审会,评审确定入围人选。

5.初选审议。评审会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涉及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建议入围人选开展实地核查,遴选平台进行抽查。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党委会,对专家建议入围人选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形成初选报告报市委人才办

6.复评审议。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开展初选推荐人选核查及推荐工作审查,并组建复评委员会,复评形成建议入选人员名单。存在一票否决事项,资格条件复查不通过等情形的取消入选资格,名额不再递补。

7.公布发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复评结果,建议入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经调查不影响结果的,正式入选名单由市委人才办发文公布。

8.签订任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正式入选人员名单,负责与人才签订为期3年的《项目任务书》,约定工作内容、主要预期目标(指标)、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无法签订《项目任务书》的,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报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相应退出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建设局和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城乡建设人才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申报遴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建设部门要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宣讲申报遴选工作的有关情况,广泛宣传发动,确保行业相关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认知度。要将组织宣传工作贯穿申报遴选的工作全过程,扩大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城乡建设人才项目的影响力。

(三)严格把握标准申报遴选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推荐程序,认真指导相关人员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四)报时间要求。各申报人于202372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工作,并需提交与网上申报材料相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五)经所在地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处(机关党委),市直属单位直接报市建设局。各县(市、区)建设局于725日前将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城乡建设人才项目候选人情况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列)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处(机关党委)。

联系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处(机关党委)胡莉萍,联系电话:82872175;孟璐,联系电话:82872018。通信地址:嘉兴市花园路616号,邮编:314050

 

附件:1.2023嘉兴市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城乡建设人才项目候选人指导数

2.2023年度嘉兴市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城乡建设人才项目申报表

3.2023年度嘉兴市星耀南湖”拔尖人才计划城乡建设人才项目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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