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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1113-长新公寓南区46-110维修资金使用批前公示
作者:杨雪红审核人:杨雪红来源:市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日期:2023-09-14点击数:
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批前公示
长新公寓南区46-110业主: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我中心对嘉兴大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有关长新公寓南区46-1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对拟批准事项进行公示。
凡对该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 9 月21 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我中心。
联系电话:82872058,83990058。
联系地址:嘉兴市花园路616号。
公示时间:2023年9 月15 日至2023年9 月21 日。
公示网站:http://jsj.jiaxing.gov.cn。
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请使用 资金 | 实施时间 |
1 | 60、65、73幢屋面外墙维修 | 12762.65 | 2023年 |
嘉兴市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