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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建设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嘉兴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造价咨询执业行为,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事中事后管理,根据《嘉兴市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成果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成果质量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咨询成果质量抽查,采用异地交叉检查模式,以双随机方式开展,共抽查了18家咨询企业的18个工程项目,涉及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等专业,工程造价共计31537.74万元,其中预算审核项目7个,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1个,结算审核项目10个。从检查情况看, 抽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整体质量管理意识较强,能较好地执行相关文件规定,按省、市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计价规则进行编制,出具的咨询成果文件绝大部分符合咨询成果质量规范要求,但也有个别企业在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清单计价等方面存在问题。
经核查、复核,18个咨询成果文件中6个良好,9个合格,3个不合格,良好率33.33%,合格率50%,不合格率16.67 %。
二、主要问题
(一)预算审核部分项目存在的问题
1.清单编制质量不高。一是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项目特征描述不全或错误;二是工程量清单项目存在漏项、错项等问题。
2.编制说明不规范。一是对取费标准、标化工地、暂列金额等未作说明;二是存在编制说明与招标控制价实际编制不符的问题。
3.计价有错误。一是套用定额出现错、漏;计价时未按定额规定进行调整、换算,组价出现错误,重复套用定额;二是部分材料价格取定缺少依据(信息价或询价),且无采价过程记录和说明。
(二)结算审核部分项目存在的问题
1.审核未按合同计价约定。一是未按合同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清单进行重新组价且未进行说明,工程量计算未按合同约定的计算规则进行计量,存在漏算、错算等;二是计价程序、取费基数和取费标准未按合同约定及计价依据相关规定执行;三是措施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或计价规定进行调整;四是个别项目工程结算综合误差金额超过3%以上。
2.审核依据不够充分。一是结算中有因现场勘察而增减的项目,但无参加各方签署的现场勘察记录;二是增减项目内容与现场勘察记录不一致;三是部分材料价格取定缺少依据(信息价或询价)。
(三)部分成果文件存在的问题
1.咨询报告书不规范。一是出具的工程结算审定单中咨询企业项目负责人未签字、盖章;二是咨询成果报告书未提供结算审核对比表;
2.档案管理不够重视。一是咨询合同签订不规范,完成时间咨询期限、成果质量、违约责任等不明确;二是三级复核书记录内容不完整。
具体抽查情况详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造价咨询企业针对此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对照检查,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控制机制,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不合格项目的承揽单位一定要深刻检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自发文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嘉兴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递交整改报告。
(二)各咨询企业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专业知识学习,规范执业行为;落实事前预控、事中纠错、事后奖罚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成果质量。
(三)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动态核查,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共同推动我市工程造价行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嘉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成果质量抽查情况汇总表.pdf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