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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兴市区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出售实施细则》(嘉建〔2024〕15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市区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出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购对象
持有《国有直管公房租赁证》的市区国有直管公房承租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申请人应当以《国有直管公房租赁证》载明的承租人为准,且必须建立正常租赁关系,未欠缴房租;
(二)购房申请人应当为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
(三)购房申请人已购买过直管公房、单位公房、公房拆迁购房(或享受拆迁、征收、收购、搬迁货币补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集资建房和解困房等的,不再享受本次购房。
二、出售基准价
(一)直管公房(70平方米以内)各类地段评估基准价为:
1.甲类地段中心价5780元/平方米、车库1450元/平方米;
2.乙类地段中心价5060元/平方米、车库1330元/平方米;
3.丙类地段中心价4510元/平方米、车库1210元/平方米。
(二)超面积部分(超过70平方米)结合市场价评估各地段出售基准价:
1.甲类地段中心价为10010元/平方米;
2.乙类地段中心价为9160元/平方米;
3.丙类地段中心价为7860元/平方米。
(三) 国有直管公房出售时,按住宅30元/平方米、跃层和自行车库15元/平方米,由售房单位从售房款中提留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如承租的公房存在自购面积的,由购房人按上述标准自行缴付自购面积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购房人另按房改成本价的1%缴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
三、受理地点
姚家埭仓弄4号(原第一医院旧址南侧,联系电话:82083169)
四、申购时间
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五、申购资料
购房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资料前往受理地点提出书面申请:
(一)购房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复印件二份;
(二)购房申请人为单身的,则需填写无婚姻状况声明;
(三)《国有直管公房租赁证》及复印件二份;
(四)《购买国有直管成套公房申请表》(一式三份)。
嘉兴市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