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镇村建设工作2022年5月份进展情况
作者:工作人员审核人:钟震来源:村镇建设处日期:2024-04-18点击数: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们迎来党的二十大隆重召开的一年。全市镇村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为目标,围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重点开展农房建设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等工作,不断推动镇村建设工作水平上新台阶。现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农房安全和建房管理

1.七张清单问题整改。根据省委省政府“七张问题清单”中“关于农村危房排查数据质量不高问题”整改要求,落实问题整改举措,完成省农房系统中所有危房整治信息复核,开展农村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技术导则(试行)技术培训。

2.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牵头推进城乡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与市安委会联合印发《嘉兴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例会、进度通报、问题反馈、督查推进”四大工作制度,开展排查工作进度日晾晒。截至5月底,我市已累计排查农村自建房8.28万户,其中四类重点农房3.5万户,发现疑似危房6处(1户已拆除方式销号),经鉴定确认4户C级危房,1户D级危房,目前均在整治中。

3.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系统应用落地。一是督促各地按照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落地工作计划,除秀洲区外均有审批数据,共计录入测试数据399户。二是按计划推进《浙江省农民建房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起草编制,与衢州市建设局专题对接,初步确定编制框架和章节。

4.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按照省建设厅统计周期,经各地动态排查,截至5月底,我市共确认农村危房62户,其中困难家庭危房59户,52户已完成治理(含1户无房户已新建);其它危房3户,均已完成治理。开展1990年前建造的农村房屋二季度巡查,全市共巡查39149户,巡查完成率为98.5%。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截至5月底,443个续建项目已完工234个,海宁市的完成情况较好,为86.01%;南湖区、海盐县完工项目为0;456个新建项目已开工206个,平湖市进度较快,已开工56个;秀洲区、嘉善县和海盐县开工项目分别为0、7、0个。年度计划总投资8.379亿元,完成投资2.072亿元,投资完成率较低,为24.73%,海盐县和秀洲区仅完成1.2%和4.8%。

2.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年度任务6556个,截至5月底,已完成2318个,完成率35.36%,完成进度偏慢,秀洲区、嘉善县和海盐县完成进度不足10%。5月份委托检测和企业自检完成率分别为98.90%和96.93%,完成情况较好,秀洲区、平湖市、海盐县与海宁市均已按计划完成。

(三)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和农房设计落地

1.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今年有16个村需进行创建验收(其中12个示范村去年已申报验收,由于疫情原因,验收工作延期);2020年启动创建的4个示范村,计划今年验收。

2021年启动创建的9个示范村正按计划逐步推进,截至5月底,周王庙镇博儒桥村、海盐县澉浦镇紫金山村2个示范村已完成项目建设,秀洲区新塍镇康和桥村、嘉善县陶庄镇汾南村项目实施进度较慢。

2022年新启动创建的南湖区新丰镇净相村、秀洲区油车港镇胜丰村等9个美丽宜居示范村目前均已完成规划编制和评审,开始实施项目建设。

2.农房设计落地。2021年启动了两个省级农房设计落地试点海宁市长安镇盐仓村、桐乡市石门镇墅丰村。经省厅同意,长安镇盐仓村调整为长安镇兴城村,目前正在编制农房试点规划方案;墅丰村计划投资28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800万元。

(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1.传统村落风貌提升。2021启动的嘉善县姚庄镇展幸村、陶庄镇汾南村2个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村工作不断推进,实际完成投资分别为1961万元和1006.5万元。

2.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对各地上报的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名单进行初审,指导各地完善申报材料。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农房安全和建房管理

1.“七张清单”问题整改。按照《浙江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此次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优先对用作生产经营自建房危房房屋信息进行复核,提高房屋信息数据质量。

2.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是继续督促各地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成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用作生产经营自建房排查工作。三是加强督查检查,督促指导各地开展经营性自建房鉴定工作,将排查鉴定数据及时录入灾普系统。

3.农房建设管理。研究制定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应用专班工作制度和评价细则,按照《嘉兴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应用落地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督促各地完成每镇至少1户数据录入。落实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2022年度农房图集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开展农民建房年中检查,启动修订《嘉兴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指导意见》。根据与衢州市建设局专题对接后商定的编制技术框架,形成《浙江省农民建房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初稿。

4.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结合防汛防台、安全生产、自建房排查等工作要求,督促各地开展农房常态化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疑似危房严格按照“1+6”工作要求进行治理改造;继续完成1990年前建造房屋第二季度巡查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加快推进扩面治理,强化建设项目过程管理。紧盯续建项目完工和新建项目开工进度,加快推进有效投资,严把建设项目质量,确保建成一个、达标一个。认真核对系统和投资报表中的建设改造项目清单,审核镇(街道)填报数据。2022年建设改造项目招投标工作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2021年建设改造项目现场施工于8月底前完成。

2.强化运维管理,抓好运维质量。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发挥监管服务系统作用,强化“线上+线下”监督检查,夯实各级站长职责,大幅提高水质达标率。严把标准化运维质量和评价进度,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数量6月底前要完成50%以上;查漏补缺,第二季度委托检测和企业自检任务完成率100%。

 

(三)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和农房设计落地

1.今年待验收的美丽宜居示范村要抓紧完成项目建设,提前做好验收准备;正在创建中的美丽宜居示范村要按计划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完成各项建设项目;新启动的9个美丽宜居示范村需尽快按方案启动项目实施。

2.长安镇兴城村要加紧农房设计与村庄设计方案编制工作,桐乡市墅丰村要持续推进农房建设。

(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1.嘉善县姚庄镇展幸村、陶庄镇汾南村要重点围绕传统建筑保护与修复、历史环境要素保护与修复、基础设施完善、村庄环境改善等核心要素持续推进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村建设。

2.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市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动员会议。进一步推动市级传统村落扩容,梳理形成嘉兴市第一批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