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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嘉善县建设局发布《关于受理嘉善县新婚、新生育、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的通知》。
一、购房补贴对象范围
针对于2023年4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买本县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且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以网签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新婚、新生育和二孩三孩家庭实施购房补贴政策。
二、申请购房补贴条件
(一)针对本市户籍的新婚、新生育、二孩三孩家庭,要求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嘉兴市户籍,其中新婚家庭须在2023年度内取得《结婚证》;新生育家庭须在2023年度内取得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且新生儿为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其子女也需具有本市户籍(因当兵、上大学户口迁出的除外),且签订网签合同时,二孩三孩家庭的夫妻双方已共同合法生育或收养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最小的子女未满18周岁;
(二)针对非本市户籍的新婚、新生育、二孩三孩家庭,但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嘉兴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2022年)》的A-G类人才评定的人才(详见附件),除申请人家庭户籍不做限制要求外,其他申请条件与本市户籍的新婚、新生育、二孩三孩家庭要求一致。
三、购房补贴执行标准
新婚、新生育家庭给予每平方米300元【单套不超过5万元(税前)】购房补贴;二孩家庭给予每平方米300元【单套不超过5万元(税前)】购房补贴;三孩家庭给予每平方米500元【单套不超过10万元(税前)】购房补贴;购房补贴面积以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建筑面积为准。
四、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交资料
(一)《嘉善县新婚、新生育、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提供复印件)。其中新生育家庭申请人须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提供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对);二孩三孩家庭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夫妻生育情况证明(提供原件),有收养子女的须提供《收养证》,如子女因参军或就学注销或迁移户籍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大学录取通知书(提供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对);
(三)符合县人力社保局评定的A-G类人才码复印件(非嘉兴市户籍人才家庭须提供);
(四)申请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须为购房人银行卡)。
五、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一)2024年7月18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工作日期间,申请人到嘉善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1楼116号窗口办理(地址:嘉善云帆大厦),填写《嘉善县新婚、新生育、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申请资料,受理期限内未提交申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嘉善县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并初审,受理时间结束后,将材料一并移交县建设局;
(二)由县建设局召集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集中联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七天;
(公示地址:https://fang.jiashan.gov.cn/)
(三)经公示后,县建设局落实补贴发放工作。
六、申领购房补贴限制情况说明
(一)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在2023年4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买多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申请购房补贴。
(二)申领购房补贴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完成办理不动产权属证明前,除夫妻双方更名外,不得进行购房人变更。因故需撤销网签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已退还购房补贴的相应凭证。
(三)购房补贴的面积为住宅建筑面积,不包含储藏室、地下车位等住宅配套。
七、购房补贴咨询联系方式
县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和政策解释,联系电话:0573-84222614;
县公安局负责购房家庭成员户籍审核,联系电话:0573-84232191;
县人力社保局负责人才审核,联系电话:0573-84126193;
县民政局负责婚姻关系及收养关系审核,联系电话:0573-84870220;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购房家庭生育情况审核,联系电话:0573-84127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