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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现场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为人员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维护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营商环境。
二、政策依据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发〔2021〕66号)和《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建〔2023〕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三、主要内容
(一)制度定义:实名制管理是指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建筑工人以真实身份信息录入“浙江省建筑工人保障在线”(以下简称“省保障在线”)并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二)管理平台:“省保障在线”是实名制信息录入、上传、考勤设备直连和目标考核的主要管理平台。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需统一按照省建设厅发布的数据格式、接口标准和接入流程进行对接。
(三)适用范围: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均应落实实名制管理,且管理应贯穿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
(四)主体责任和分工:明确建设、施工、设计咨询、监理和设备供应商的责任和分工。
(五)项目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定义,信息录入的程序,日常考勤的要求。
(六)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明确建筑工人的定义,信息录入的程序,日常考勤的要求。
(七)监督管理:明确主管部门的责任要求。
四、施行时间
本文件自2024年8月12日起正式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解读人:陆芸
(三)联系电话:0573-82872147
原文:嘉建〔2024〕7号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