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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管理制度,提升行业专家参与各类评审活动的规范性,实现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评标、示范项目评选等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嘉兴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包括十部分。
第一部分为适用范围。明确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嘉兴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以及专家的聘任、抽取、培训和监督等活动。
第二部分为专家分类。明确了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定义与分类,专家主要为企业类专家与其他类专家。
第三部分为专家库管理职责。明确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库管理的职责。
第四部分专家资格认定。明确了专家库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并规定了入选专家应当满足的条件。
第五部分为专家产生程序。明确了专家按照信息发布、申请人申报、审核推荐、资格审定、公示及入选的程序产生。
第六部分为专家任期与专家库规模。明确了专家任期为五年,专家库规模为不少于50人。
第七部分为专家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明确专家库专家享有5方面的权利和履行8方面的义务。
第八部分为专家的管理及抽取。明确了专家库成员的管理,专家库成员调出、专家资格取消、专家回避的情形,以及专家库使用和专家抽取等规定。
第九部分为其他要求。明确了各级主管部门不得非法干预、不得以私人名义不合法程序介绍专家参与评审,专家个人不得透漏相关信息。
第十部分为施行时间。明确了本办法的施行时间。
四、实施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施行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陆芸
联系方式:0573-82872241
原文:(有效)嘉建〔2024〕10号关于印发《嘉兴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