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嘉建〔2024〕10号关于印发《嘉兴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市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审核人:陆芳来源:市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日期:2024-08-22点击数:


《嘉兴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管理制度,提升行业专家参与各类评审活动的规范性,实现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招投标评标、示范项目评选等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嘉兴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包括十部分。

第一部分为适用范围。明确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嘉兴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组建、使用、管理,以及专家的聘任、抽取、培训和监督等活动

第二部分为专家分类。明确了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定义与分类,专家主要为企业类专家与其他专家。

第三部分为专家库管理职责。明确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库管理的职责。

第四部分专家资格认定。明确了专家库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并规定了入选专家应当满足的条件。

第五部分为专家产生程序。明确了专家按照信息发布申请人申报审核推荐资格审定公示及入选的程序产生。

第六部分为专家期与专家库规模。明确了专家期为五年,专家库规模为不少于50人。

第七部分为专家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明确专家库专家享有5方面的权利和履行8方面的义务。

第八部分为专家管理及抽取。明确了专家库成员的管理,专家库成员调出、专家资格取消、专家回避的情形,以及专家库使用和专家抽取等规定。

第九部分为其他要求。明确了各级主管部门不得非法干预、不得以私人名义不合法程序介绍专家参与评审,专家个人不得透漏相关信息。

第十部分为施行时间。明确了本办法的施行时间

四、实施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施行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陆芸

联系方式:0573-82872241

 原文:(有效)嘉建〔2024〕10号关于印发《嘉兴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