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镇村建设工作2024年7月份进展情况
作者:工作人员审核人:钟震来源:村镇建设处日期:2024-08-23点击数:


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工作部署,全市大力推进和美乡村两大行动、农房安全和建设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7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和美乡村两大行动

1.农房改造行动。根据《浙江省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推进和美乡村三大行动指导意见(20242027年)》要求,落实开展农房改造行动。截至7月底,根据各地上报,全市共完成农房改造6881栋,完成率为97.60%。

2.农村管线序化行动。全市推进51个行政村管线序化

试点工作的年度任务,截至7月底,48个行政村完成方案编制,完成率94.12%;33个行政村已开工建设,开工率64.71%,其中平湖市、海宁市已全部开工

    )农房安全和建房管理

1.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按照省建设厅统计周期,截至7月底,经动态排查,我市共新增农村危房55户,其中困难家庭危房53户,45户已完成治理;其它危房2户,已完成治理农村存量管控危房省清单301栋,工程措施解危129栋,完成率为42.86%;清单142栋,工程措施解危22栋,完成率为15.49%。秀洲区省任务完成率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市任务除海宁市外,其余各地均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

2.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各地按照下达任务开展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工作。截至7月底,全市共计巡查451880次,其中常态化管理374608次,重点管控327次,强化管控76945次。全市常态化管理巡查完成率为60.82%,整体进度偏慢,南湖区、嘉兴港区、海宁市秀洲区、桐乡市低于全市平均进度。

3.农房建设安全管理各地均按要求开展了2024年度农房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农房建设的现场管理。积极应用“农房浙建事”系统中“建房审批”场景,截至7月底,今年录入系统的申请建房4409件,完成审批2243件,审批率完成率为50.87%。除南湖区、秀洲区外均已完成农房建设涉及的宅基地审批、乡村规划许可电子签章制作工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省民生实事项目。截至7月底,80个省民生实事项目已完成76个,完成率95.00%,序时进度率99.00%,海宁市、桐乡市尚未完成民生实事建设改造任务。

2.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截至7月底,我市行政村覆盖率96.56%,秀洲区尚未达到目标任务值;70建设改造项目已开工69个,秀洲区尚有1个项目未开工。124个续建项目已竣工80个,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和嘉兴港区已全部竣工,嘉善县和秀洲区竣工率较低。年度计划总投资1.96亿元,已完成1.854亿元,完成率94.59%,海盐县投资完成率较低(55.8%)

3.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年度任务6000已完成6416个,完成率106.93%,年度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四)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

年启动创建的5个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均完善建设方案,部分村已启动建设。截至7月底,全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完成总投资1328.44万元,投资完成率100.15%,桐乡市、平湖市完成率偏低。

(五)加强“三支队伍”建设

根据省建设厅设计下乡行动和嘉兴市《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组织建筑师、设计师与行政村开展驻村签约和服务,截至7月底,全市设计下乡服务驻村签约比例已达84%,签约专家218名。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和美乡村两大行动

1.农房改造行动。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农房改造行动,明确我市“四房共改”具体内容和统计口径,加强部门联动,争取政策资源,加快推进年度农房改造任务完成,重点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改善提高农民住房水平。

2.管线序化行动。督促未完成管线序化方案的3个行政村加快方案修改(已评审),推进年度项目8全面开工,同时落实全域排摸工作。

(二)农房安全和建房管理

1.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月对照农村困难家庭动态清单排查改造,加强农村重点房屋动态巡查,加快推进腾空防控危房实体解危开展危房治理改造情况检查。

2.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各地要督促指导镇(街道)按时上报计划,认真开展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不断推进年度任务。研究开展农房保险+服务,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3.农民建房监督管理。持续推进无设计不许可、有图才施工、挂牌施工和四到场监管等工作制定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联合市、级自规、农业部门对辖区内在建农房工地开展联合检查。强化“农房浙建事”系统应用,对比农业部门宅基地审批数据,扩大系统“建房审批”模块应用。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推进年度各项任务进度。倒排计划,抓紧推进民生实事项目进度,8月底前全面完成。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完善工程资料,按照民生项目标准争创优秀项目。积极开展超额项目建设,力争到9月底完成超额120%的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年度任务,特别是有年度任务进度慢的县(市、区)要找出问题节点,及时解决,确保年度任务按时完成。

2.强化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以历年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各类督查自查发现问题为抓手,高质量开展标准化运维,抓好处理设施的实体质量和运行,常态化排查管网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扎实做好水质企业自测和委托检测,进一步提高运维质量。

3.开展城中村生活污水纳厂治理调查摸底和实施方案编制。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城中村生活污水纳厂治理调查摸底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加强与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协同,梳理城中村清单,加快启动城中村生活污水纳厂治理实施方案的编制。

(四)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

创建中的美丽宜居示范村要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完成各项建设项目规范使用省级补助资金,积极开展补助资金绩效评价

(五)加强“三支队伍”建设

做好已签约建筑师、设计师服务工作指导,继续发动建筑师、设计师参加下乡行动,细化服务台账资料登记,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