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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工作部署,全市大力推进和美乡村两大行动、农房安全和建设管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8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和美乡村两大行动
1.农房改造行动。根据《浙江省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推进和美乡村三大行动指导意见(2024—2027年)》要求,落实开展农房改造行动。截至8月底,根据各地上报,全市共完成农房改造8614栋,完成率为122.18%。
2.农村管线序化行动。全市推进80个行政村管线序化试点工作的年度任务,截至8月底,80个行政村完成方案编制,完成率100%;68个行政村已开工建设,开工率85%,其中平湖市、海宁市已全部开工。
(二)农房安全和建房管理
1.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按照省建设厅统计周期,截至8月底,经动态排查,我市共新增农村危房75户,其中困难家庭危房73户,66户已完成治理;其它危房2户,均已完成治理。农村存量管控危房省清单301栋,工程措施解危131栋,完成率为43.52%;市清单142栋,工程措施解危27栋,完成率为19.01%。秀洲区和嘉善县省任务完成率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市任务除海宁市外,其余各地均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
2.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各地按照下达任务开展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工作。截至8月底,全市共计巡查493121次,其中常态化管理394616次,重点管控390次,强化管控98115次。全市常态化管理巡查完成率为63.94%,整体进度偏慢,嘉兴港区、南湖区、海宁市、秀洲区、桐乡市低于全市平均进度。
3.农房建设安全管理。各地积极应用“农房浙建事”系统中“建房审批”场景,截至8月底,今年录入系统的申请建房4409件,完成审批2243件,审批率完成率为50.87%。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截至8月底,我市行政村覆盖率96.56%,秀洲区尚未达到目标任务值;70个建设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124个续建项目已竣工99个,秀洲区竣工率较低;年度计划总投资1.96亿元,已完成2.151亿元,完成率109.74%。
2.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年度任务6000个,已完成6416个,完成率106.93%,年度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四)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
今年启动创建的5个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均已完善建设方案,部分村已启动建设。截至8月底,全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完成总投资1497.44万元,投资完成率112.89%,桐乡市、平湖市完成率偏低。
(五)加强“三支队伍”建设
根据省建设厅设计下乡行动和嘉兴市《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组织建筑师、设计师与行政村开展驻村签约和服务,截至8月底,全市设计下乡服务驻村签约比例已达85%以上,签约专家233名。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和美乡村两大行动
1.农房改造行动。按线下报送数据加快农房改造线上录入工作,严格把关农房改造前后对比照片,定期开展改造成果现场抽查;加强农房改造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改善提高农民住房水平。
2.农村管线序化行动。推进农村管线序化项目9月全面开工,统计相关工作进展,汇总各地优秀做法、经验。同时落实全域排摸工作。
(二)农房安全和建房管理
1.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按月对照农村困难家庭动态清单进行排查,在9月底前对辖区内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情况统一核验,形成年度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清单。加强农村重点房屋动态巡查,加快推进腾空防控危房实体解危。
2.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各地要督促指导镇(街道)按时上报计划,认真开展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不断推进年度任务。研究开展农房“保险+服务”,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3.农民建房监督管理。持续推进“无设计不许可、有图才施工”、挂牌施工和“四到场”监管等工作,制定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联合市、县两级自规、农业部门对辖区内在建农房工地开展联合检查。强化“农房浙建事”系统应用,对比农业部门宅基地审批数据,扩大系统“建房审批”模块应用。按要求加快开展乡村建设工匠职业认定工作。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推进年度各项任务进度。加快民生实事项目进度,力争到9月底完成100%的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年度任务,特别是有年度任务进度慢的县(市、区)要找出问题节点,及时解决,确保年度任务按时完成。
2.强化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以历年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各类督查自查发现问题为抓手,高质量开展标准化运维,抓好处理设施的实体质量和运行,常态化排查管网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进一步提高运维质量。完成第三季度水质企业自测和委托检测,及时录入系统。
3.开展城中村生活污水纳厂治理调查摸底和实施方案编制。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城中村生活污水纳厂治理调查摸底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加强与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协同,梳理城中村清单,抓紧完成《县域城中村生活污水纳厂治理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四)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
创建中的美丽宜居示范村要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完成各项建设项目,规范使用省级补助资金,积极开展补助资金绩效评价。
(五)加强“三支队伍”建设
做好已签约建筑师、设计师服务工作指导,继续发动建筑师、设计师参加下乡行动,细化服务台账资料登记,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