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作者:造价科审核人:蔡云霞来源:造价科日期:2025-12-24点击数: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嘉建〔2025〕4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期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领域统一大市场建设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5〕26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总体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5〕7号)的工作部署,做好招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经研究,制定本《通知》。

二、政策依据

《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领域统一大市场建设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5〕267号)

三、主要内容

公布我局制定的涉及招投标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其中决定拟修改(暂时保留)4件,分别为《嘉兴市建设局嘉兴市发改委嘉兴市政数办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嘉建〔2022〕7号)、《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执业规范的通知》(嘉建〔2022〕9号)、《嘉兴市建设局 嘉兴市数据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的通知》(嘉建〔2024〕8号)、《嘉兴市建设局 嘉兴市数据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的通知》(嘉建〔2024〕9号),计划于2026年12月前完成修改。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1月22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蔡艳

联系方式:0573-82872141


政策原文:(有效)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