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镇村建设工作2025年1-3月进展情况
作者:工作人员审核人:钟震来源:村镇建设处日期:2025-04-15点击数:

今年以来,全市镇村建设条线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聚力“千万工程”,缩小“三大差距”,抓好农房建设安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线序化、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等,推进新时代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工作。1-3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和美乡村两大行动

1.农房改造行动。根据《浙江省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推进和美乡村三大行动指导意见(20242027年)》要求,开展农房改造行动。截至3月底,全市已完成农房改造1335栋,完成率为12.14%,其中嘉善县、平湖市、嘉兴港区完成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2.农村管线序化行动。加快推进50个农村管线序化建设工作,一村一案编制已基本完成,除南湖区和秀洲区外,其余县(市)方案均完成方案评审。截至3月底,已开工建设12个项目

)农房安全和建房管理

1.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按照省建设厅统计周期,截至3月底,经动态排查,我市暂无新增农村危房2025年我市农村存量管控危房剩余232栋,已完成工程措施解危18栋,完成率为7.8%

2.农房建设安全管理各地积极应用“农房浙建事”系统中“建房审批”场景,截至3月底,今年录入系统的申请建房86件,完成审批29件。

3.农村既有住房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秀洲区、平湖市、海宁市、桐乡市涉及的4个试点镇(街道)启动起草相关管理文件,有序开展农村既有住房加装电梯试点工作。

4.农村住房“保险+服务”。除桐乡市外,各地均启动农村住房“保险+服务”工作,海盐县全域、秀洲区新塍镇、海宁市丁桥镇已落实开展农村住房“保险+服务”,南湖区、平湖市、嘉兴港区全域也已进入招标准备阶段。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省民生实事项目。扎实推进14个省民生实事“实施城中村雨污分流及纳厂治理”项目。截至3月底,14个省民生实事项目10个已完成进场施工,1个达到项目开工建设要求,3个完成项目设计,总体序时进度率51.4%。

2.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明确行政村覆盖率98.22%和开工45个(40个终端项目和5个城中村项目)建设改造项目的任务目标。截至3月底,我市行政村覆盖率97.46%,海盐县、海宁市、平湖市及港区已全覆盖;45个建设改造项目已开工21个(20个终端项目和1个城中村项目),项目开工率46.67%,海盐县9个项目已全部开工(8个终端项目和1个城中村项目),桐乡市开工项目12个,南湖区、秀洲区及嘉善县的项目均未开工;70个续建项目已竣工13个,海宁市及平湖市已全部竣工,南湖区、嘉善县、海盐县及桐乡市尚无项目竣工。年度计划总投资1.08亿元,已完成投资额0.3465亿元,完成率32.08%。

3.城中村纳厂治理。明确城中村纳厂处理率89%和开工5个城中村纳厂治理项目的任务目标。截至3月底,我市城中村纳厂处理率为74.62%,平湖市已达100%,秀洲区、嘉善县、海盐县、港区对照年度目标尚有较大差距。

4.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年度任务6768个,已完成1129个,完成率16.68%,南湖区已完成19.52%,嘉善县完成16.55%,海宁市完成22.29%,平湖市完成61.66%,秀洲区、海盐县、桐乡市及港区还未开展标准化运维评价。一季度政府委托检测与企业自检均已完成。

5.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前期各地梳理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开展了2021年以来完工的设施质量复核、2024年监督性监测出水不达标设施整改、闲置设施“回头看”排查以及日处理能力100吨以上的处理设施进出水水量、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复核等工作。从统计情况看,各地既有处理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均无闲置设施问题,2024年监督性检测出水不达标设施基本完成整改开展农污红管家活动16次,参与活动人次85人,巡查设施数143个,巡查农户数546户。

(五)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启动创建的3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持续建设7个续建美丽宜居村庄。截至3月底,全市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完成总投资1183.26万元,投资完成率23%。

(六)做好长三角工匠竞赛筹备工作。积极对接省厅,赴嘉善县考察竞赛场地点位,组织嘉善县赴省厅对接竞赛工作,并进一步完善现场工作方案。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和美乡村两大行动

1.农房改造行动。各地要紧盯2025年农房改造各季度任务数,加快推进农房改造,因地制宜推广一体化光伏、装配式装修等可适用于农房改造建设的绿色低碳材料和工艺;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农房改造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提高农民住房水平。

2.农村管线序化行动。加快项目建设,4月底前完成“一村一案”方案评审,5月底前项目全面开工,11月底前项目全部完成。积极建立农村管线共建共维运维管理机制,持续维护好管线序化成果。

(二)农房安全和建房管理

1.农村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按月对照农村困难家庭动态清单进行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危房及时开展改造救助;加强农村重点房屋动态巡查,做好腾空防控危房管控措施,加快推进腾空防控危房工程措施解危。

2.农民建房监督管理。持续推进“无设计不许可、有图才施工”、挂牌施工和“四到场”监管等工作,切实提高农民建房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秀洲区、平湖市、海宁市、桐乡市要继续督促指导试点镇(街道)完善方案,对遇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3.农村住房“保险+服务”。尚未开展的地区要学习海盐县全域推广的先进经验,结合实际有序开展农村住房“保险+服务”,争取年底实现县域全覆盖。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扎实推进城中村纳厂治理和民生实事项目。各地要根据今年城中村纳厂处理率目标,高标准推进14个省民生实事项目并完成一批城中村纳厂治理项目,做到雨污分流、应纳尽纳;保留的终端出水水质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按照省民生实事建设标准,加强指导协调,力争4月底全部开工,督促施工单位抓好工程质量和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施工。

2.强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以民生实事项目为抓手,紧盯建设改造项目进度,加快推进有效投资,严把建设项目质量,确保建成一个、达标一个。高质量开展标准化运维工作,扎实做好水质企业自测和委托检测,进一步提高运维质量,未采用城乡一体化运维的县(市、区)要积极谋划城乡一体化运维工作。

3.进一步扩大农污纳厂治理覆盖面。各地要以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工作为抓手,结合推进城中村纳厂治理工作,增加农村生活污水纳厂治理覆盖村,提升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人口覆盖率。要以“2025年已完成治理的城中村生活污水纳厂治理的行政村接户率要达到95%以上,其他区域行政村接户率要达到80%以上,2026年要达到95%以上”为工作目标,持续推进所有行政村接户工作。

(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要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在系统中录入项目进度,规范使用省级补助资金。提前谋划好2026年的项目,成熟的项目可提前录入系统2026年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储备库

(五)做好长三角工匠竞赛筹备工作。嘉善县要按要求研究制定开幕式、场地布置、竞赛材料、酒店住宿、考察路线等方案,认真筹备4月在嘉善县召开的三省一市第一次技术对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