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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建设局,相关各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素质,提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发展,嘉兴市城建职工培训中心将组织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正常延续注册,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需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
2、一级建造师上线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培训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在线报名,登入“嘉兴市建设领域报名学习管理系统”—登录“学员或经办人账号”—点击“一级注册建造师”端口进行报名缴费,具体操作流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缴费使用说明》(详见附件)。
三、培训相关费用
收费标准: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收费标准为180元/12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增加专业收费标准为100元/60学时。
四、培训学习方式
培训学习方式:采用线上观看教学视频。登录“嘉兴市建设领域报名学习管理系统”—选择“学员账号”登录—点击“我的培训”进行学习,学习完成后,点击“证书打印”,所得学时将统一纳入嘉兴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2、联系地址:嘉兴市城建职工培训中心(塘汇路839号建筑工业学校9号楼三楼);
3、联系电话:82623871、82623872;
4、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继续教育(主项)累计完成120学时,(增项)累计完成60学时。可核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4学时(主项),12学时(增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