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嘉兴市区房地产销售与经纪行为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作者:审核人:杨雪红来源:市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日期:2021-08-31点击数:

《关于进一步规范嘉兴市区房地产销售与经纪行为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本《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答:本《通知》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经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管理房地产市场,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本《通知》由“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管理”、“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等三大部分组成。

三、如何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管理?

答:主要从六方面加强管理

1.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应当选择已备案的经纪机构;

2.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代理销售机构销售商品房的,须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3.房地产代理销售机构促成商品房成交,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如实填写委托销售机构的详细信息;

4.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代理销售机构名称、代理销售机构营业执照、代理销售承诺书以及代理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信息;

5.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规范收银行为,不得在销售现场设置代理经纪机构或其他POS终端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6.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前应当将销售房屋的抵押、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房屋性质等情况如实告知。

四、如何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服务管理?

答:主要从七方面进行管理

1. 房地产经纪机构受托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应当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委托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2.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应当书面向购房人如实告知相关信息;

3.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提供经纪服务过程中,应向购房人表明身份;

4.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存量房信息发布管理,对已出售的房屋,应当及时将房源信息从各类渠道上撤除,确保发布房源的真实有效;

5.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6.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的商品房价格,应当与该项目申报的“一房一价”一致;

7.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加强对购房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管理,不得故意泄露和非法提供购房人个人信息。

五、如何加强监督管理?

答:一是建立商品房售前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把好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等重要关口;二是组织开展对商品房委托销售的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三是要加强服务评价监督引导和舆论宣传引导。

六、《通知》从何时开始施行?

答:《通知》从2019年9月5日开始施行。


嘉建〔2019〕8号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嘉兴市区房地产销售与经纪行为管理的通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