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嘉建〔2023〕6号嘉兴市建设局嘉兴市人社局关于废止《嘉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等办法的通知
作者:审核人:蔡云霞来源: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日期:2023-06-20点击数:

  各县(市、区)建设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嘉兴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区)人社局、各相关行业学、协会,各相关企业:

鉴于《关于印发<嘉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建委办〔2012〕514号)、《嘉兴市建委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关于下浮部分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嘉建委办〔2017〕289号)和《嘉兴市建委嘉兴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嘉建委办〔2018〕18号)与现行有关规定已不相适应,经研究,决定予以废止。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起施行。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0日


(此文公开发布,现行有效)

原文:嘉建〔2023〕6号嘉兴市建设局嘉兴市人社局关于废止《嘉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等办法的通知.pdf


文字解读:[文字解读]废止《嘉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等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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