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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区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出售
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进程,让符合购房条件的承租户可以购买承租的直管公房,自2000年起每年开展市区国有直管公房出售工作,至今市建设局负责管理的直管公房尚余1370套(处)。经了解,杭州、绍兴、湖州等城市也长期开展直管公房出售工作。以往,市建设局每年按照规范性文件流程出台一个年度市区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出售的通知,再启动直管公房出售工作,程序要求高、时间较长,且每年的出售文件仅对出售评估价格进行调整,其余内容相同。为进一步理顺出售流程,通过出台《嘉兴市区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出售实施细则》以及每年发布出售公告的形式,高效规范开展年度直管公房出售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二、政策依据
《关于2000年出售现有公有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嘉房改办〔2000〕19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出售工作的通知》(浙房改办〔2002〕15号)、《关于加强市区国有直管公房管理的通知》(嘉建〔2023〕5号)、《嘉兴市建设局 嘉兴市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市区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出售的通知》(嘉建〔2023〕20号)。
三、主要内容
《细则》共六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为出售范围。明确直管公房出售的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为购买条件。明确购买直管公房的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
第三部分为出售价格。明确直管公房出售价格应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出售基准价以及实际出售价格;明确了房屋维修资金如何缴付以及缴付标准。
第四部分为办理流程。明确直管公房出售工作受理、审核、出售、办证和注销各环节的操作流程,以及办理所需的材料。
第五部分为其他事项。明确直管公房购房人在购房后,办理停租、租赁保证金支取、申请住房货币补贴等事项。
第六部分明确《细则》实施期限。
四、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2024年12月4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解读人:陆芸
(三)联系电话:0573-83990048